發信人: atto.bbs@******** (atto) 看板: Car
標  題: Re: ETC標案生變 遠通電收得標案遭法院撤銷定讞(轉貼)
發信站: 清華資訊(楓橋驛站) (Fri, 04 Aug 2006 19:05:47 +0800 (CST))

※ 引述《griffith.cccc@******** (小玉 椿)》之銘言:
> ※ 引述《atto.bbs@******** (atto)》之銘言:
> > 現在只能全民買單去補償那些不聽的人
> > 我想當初他們應該也是這種心態
> > 反正先裝先享受
> > 到時候不行也還有人幫他們買單
>   記得當時遠通弊案剛在吵,然後還需要衝業績的時候,
>   那個系列廣告,整個就是讓人火大,
>   其中兩位男職員對話的廣告,更是這種心態,
>   我有個感覺,如果遠通敗訴那這筆濫帳,全名買單買定了。
根據白癡政府的思考羅輯

應該會來個通通有獎大賠償

就是賠遠通

還有賠當初跟著起舞的這些投機份子

幹  辛苦賺錢繳的稅金都是這樣被花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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