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lovetrue.bbs@******** (充實的每一天) 看板: Car
標  題: Re: ETC標案生變 遠通電收得標案遭法院撤銷定讞(轉貼)
發信站: 精靈之城 (Thu, 03 Aug 2006 21:55:30 +0800 (CST))

※ 引述《ajian.bbs@******** (I don't need one!)》之銘言:
> 意思就是: 原來遠通的「最優申請人」已經無效,
> 整個評選過程要重來. 至於已經買的人, 那就要
> 看遠通和政府怎麼談了. 如果遠通擺爛不肯買回,
> 或是來個訴頌, 拖他個十年八年的, 已買的人就
> 只能望穿秋水了.
    看了真是開心…一直堅持不肯裝,寧願等待排隊走回數票
    等的就是這一刻!!
    不論政府是如何思考的,這種不是對人民最有利的方案,就是不該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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