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ktk.bbs@******** (汽油好貴.死阿拉伯) 看板: Car
標 題: Re: [問題] 未保持跟車距離被拍
發信站: 精靈之城 (Thu, 03 Aug 2006 10:13:17 +0800 (CST))
※ 引述《nikotop.bbs@******** (友誼長存~ ^^)》之銘言:
> ※ 引述《ktk.bbs@******** (汽油好貴.死阿拉伯)》之銘言:
> > 今天收到這樣一個罰單..在國道1號未保持跟車距離..
> > 但是我有一個問題請教..他上面又沒寫我跟車距離多少..
> > 可以這樣罰我嗎??
> > 例如我如果收到一張這樣的罰單..寫我超速..但是並沒有說時速多少..
> > 這樣合理嗎??
> > 這個錢我會去繳
> > 但是感覺很差..感覺警察開單一點都不嚴謹..
> > 隨他爽的..
> 要罰~~~ 而且罰越重越好
> 我最討厭跟車的人 趕時間不會直接從路肩超過去嗎?
> 跟在後面我很擔心被你撞上 你知道嗎?
> 你的破銅爛鐵當然沒損失 要是我的寶貝車車
> 被你撞上 那真是無語問蒼天 雖說有保險
> 但我還是不希望我的寶貝車車先受傷後再癒合
> 那在心中留下的傷痛是無法癒合的 況且被撞上後修理所帶來的不便
> 並沒有得到任何賠償 彷彿只是盡道義責任幫你修好罷了
> 心裏的驚嚇有聽說人家在賠償嗎? 答案是沒有...
> 所以厭惡跟車的小白 活該...
根據下面的人回文來判斷...我的車距至少有30m..
雖然沒到45m..(我當時車速約90)
但有必要被你罵成這樣嗎
如果是你 你會怎麼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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