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ktk.bbs@******** (汽油好貴.死阿拉伯) 看板: Car
標  題: Re: [問題] 未保持跟車距離被拍
發信站: 精靈之城 (Thu, 03 Aug 2006 10:15:25 +0800 (CST))

※ 引述《ymhu.bbs@******** (ymhu)》之銘言:
> ==> 在 ktk.bbs@******** (汽油好貴.死阿拉伯) 的文章中提到:
> > 今天收到這樣一個罰單..在國道1號未保持跟車距離..
> > 但是我有一個問題請教..他上面又沒寫我跟車距離多少..
> > 可以這樣罰我嗎??
> > 例如我如果收到一張這樣的罰單..寫我超速..但是並沒有說時速多少..
> > 這樣合理嗎??
> > 這個錢我會去繳
> > 但是感覺很差..感覺警察開單一點都不嚴謹..
> > 隨他爽的..
> 靠...
> 在哪一段呀?
> 小弟我習慣也不好
> 透露一下吧~
> 感恩...

國道一號   約272km處
我記得約在嘉義系統交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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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ktk t097.197.hchs.hc.edu.tw 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