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dohan.bbs@******** (相約到永久) 看板: Car
標  題: Re: [問題] 未保持跟車距離被拍
發信站: 中正大學四百年來第一站 (Thu, 03 Aug 2006 09:54:26 +0800 (CST))

【 在 nikotop.bbs@******** (友誼長存~  ^^) 的大作中提到: 】
: 要罰~~~ 而且罰越重越好
: 我最討厭跟車的人  趕時間不會直接從路肩超過去嗎?
                              ^^^^^^^^^^^^^^^^
比跟車更沒品............
: 跟在後面我很擔心被你撞上  你知道嗎?
: 你的破銅爛鐵當然沒損失  要是我的寶貝車車
: 被你撞上  那真是無語問蒼天  雖說有保險
: 但我還是不希望我的寶貝車車先受傷後再癒合
: 那在心中留下的傷痛是無法癒合的  況且被撞上後修理所帶來的不便
: 並沒有得到任何賠償  彷彿只是盡道義責任幫你修好罷了
: 心裏的驚嚇有聽說人家在賠償嗎?  答案是沒有...
: 所以厭惡跟車的小白  活該...
看你那句從路間超...........
你也沒好到哪去..........
               do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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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任性,
             來換過去我對妳永遠依依不捨的歲月無聲,
                         願妳來和應,
                        重溫美麗晚星,
                          回歸恬靜,
                          綿綿舊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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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四百年來第一站 firebird.cs.ccu.edu.tw‧[FROM: 167.60.65.61-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