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nikotop.bbs@******** (友誼長存~ ^^) 看板: Car
標 題: Re: [問題] 未保持跟車距離被拍
發信站: 吟風‧眺月‧擎天崗 (Wed, 02 Aug 2006 19:55:55 +0800 (CST))
※ 引述《ktk.bbs@******** (汽油好貴.死阿拉伯)》之銘言:
> 今天收到這樣一個罰單..在國道1號未保持跟車距離..
> 但是我有一個問題請教..他上面又沒寫我跟車距離多少..
> 可以這樣罰我嗎??
> 例如我如果收到一張這樣的罰單..寫我超速..但是並沒有說時速多少..
> 這樣合理嗎??
> 這個錢我會去繳
> 但是感覺很差..感覺警察開單一點都不嚴謹..
> 隨他爽的..
要罰~~~ 而且罰越重越好
我最討厭跟車的人 趕時間不會直接從路肩超過去嗎?
跟在後面我很擔心被你撞上 你知道嗎?
你的破銅爛鐵當然沒損失 要是我的寶貝車車
被你撞上 那真是無語問蒼天 雖說有保險
但我還是不希望我的寶貝車車先受傷後再癒合
那在心中留下的傷痛是無法癒合的 況且被撞上後修理所帶來的不便
並沒有得到任何賠償 彷彿只是盡道義責任幫你修好罷了
心裏的驚嚇有聽說人家在賠償嗎? 答案是沒有...
所以厭惡跟車的小白 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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