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Qmore (廉價勞工) 看板: Car
標題: Re: 有關高速公路最內側車道使用權解釋(所以某人別再自以為是)
時間: Sun Jul 30 10:53:22 2006

※ 引述《samlee.bbs@******** (我拿PHS只在乎講多久)》之銘言:
> ==> 在 dohan.bbs@******** (相約到永久) 的文章中提到:
> > 【 在 llaw.bbs@******** (大龍) 的大作中提到: 】
> > 不一定超過110就違法............
> > 有10KM/H的伸縮空間喔...............
> > 你可以試著想下列情況.............(發生可能性超高)
> > 剛好出收費站大家踩著油門加速..............
> > 一次3部以110KM/H行駛的車同時並排佔用3個車道..........
> > 後面好剛好一堆車開個115KM/H的車速過來..........
> > 最內線那部開110KM/H有沒有違規????????
> >                  dohan
> 不違規。
> 假設有三台車以110行駛!
> 造成後方車量只能維持110以下。
> 但是這並不造成後方車量的速度會低於內線的80km或是外線的60km!
> 更何況110km的速度我記得至少要保持約100公尺的距離才行。
> 如果貼太近仍屬後方車量未保持安全車距!
> 以前後各100公尺的距離來算。
> 如果大家都維持在110的速度下是不會塞車的。
> 除非有人急速後定點………或急剎車!
> 雍塞的情形是在低於該路段最低速限來定義的吧!
> 否則高速公路為什麼要規定最低速限60km。
> 內側最低80km。
> 現在要駕駛人以該路段速限極速來行駛。
> 只要該駕駛人是以速限極速行駛。
> 既使後面一大排車以比他快一點點的速度駛過來被他檔到。
> 都不算違規。
> 因為不造成後方車流緩慢的大排長龍。
> 某人愛儘量挑毛病是沒關係。
> 反正照法規就是不違規我愛怎麼開只要不造成危險就行。
> 不像某人還會用點點來造成他人可能發生的危險。

     在國外用車的"基本道德"
     在台灣的BBS上可以吵那麼久
     在國外內側車道是超車道是基本的駕駛道德
     高速公路剛開通時,高速公路的規則也明定非超車使用內車道是違規的
     最後在台灣變成先佔先贏,佔到了我最大
     甚至演變成擋別人我才爽,我才是老大,
     讓別人過好像是被凌遲一樣的變態文化
     只能說台灣人的駕駛道德...極度的自我中心,完全不管別人死活
     記得"多年以前"我剛學開車的時候,
     拿到駕照後的道路駕駛是一位當職業駕駛多年的親戚教的
     第一課就是"如何安全的讓人超車"
     其實這才是確保大家在路上都安全的最重要的一課
     如果內車道能回歸超車專用,根本不會有人無聊去點點
     也不會有人需要硬切
     法規只是道德的最低標準
     不違規不代表事情是對的
     不被國家處罰代表你不會被人家蓋布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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