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clclc.bbs@******** (小熊老了...) 看板: Car
標  題: Re: 有關高速公路最內側車道使用權解釋(所以某人別再自以為是)
發信站: 中山計中美麗之島 (Sun, 30 Jul 2006 01:26:35 +0800 (CST))

> ==> samlee.bbs@******** (我拿PHS只在乎講多久) 的文章中提到:
> ==> 在 dohan.bbs@******** (相約到永久) 的文章中提到:
> > 【 在 llaw.bbs@******** (大龍) 的大作中提到: 】

那我想問一下
如果有車車在中線車道以最高限速行駛
那內側的超車道勢必得用更高速超車
那這樣算是違規ㄇ?



> > : 110 ok啊
> > : 除非後面的車都開超過110
> > : 否則是不會塞車的
> > : 而且超過110是違法的
> > 不一定超過110就違法............
> > 有10KM/H的伸縮空間喔...............
> > : 不是嗎
> > 你可以試著想下列情況.............(發生可能性超高)
> > 剛好出收費站大家踩著油門加速..............
> > 一次3部以110KM/H行駛的車同時並排佔用3個車道..........
> > 後面好剛好一堆車開個115KM/H的車速過來..........
> > 最內線那部開110KM/H有沒有違規????????
> >                  dohan
> 不違規。
> 假設有三台車以110行駛!
> 造成後方車量只能維持110以下。
> 但是這並不造成後方車量的速度會低於內線的80km或是外線的60km!
> 更何況110km的速度我記得至少要保持約100公尺的距離才行。
> 如果貼太近仍屬後方車量未保持安全車距!
> 以前後各100公尺的距離來算。
> 如果大家都維持在110的速度下是不會塞車的。
> 除非有人急速後定點………或急剎車!
> 雍塞的情形是在低於該路段最低速限來定義的吧!
> 否則高速公路為什麼要規定最低速限60km。
> 內側最低80km。
> 現在要駕駛人以該路段速限極速來行駛。
> 只要該駕駛人是以速限極速行駛。
> 既使後面一大排車以比他快一點點的速度駛過來被他檔到。
> 都不算違規。
> 因為不造成後方車流緩慢的大排長龍。
> 某人愛儘量挑毛病是沒關係。
> 反正照法規就是不違規我愛怎麼開只要不造成危險就行。
> 不像某人還會用點點來造成他人可能發生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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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妳)是否有過跟我相同的感覺呢?

雖然有人跟你談戀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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