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llaw.bbs@******** (大龍) 看板: Car
標  題: Re: 有關高速公路最內側車道使用權解釋(所以某人別再自以為是)
發信站: 霧漫紅磚 (Sat, 29 Jul 2006 07:49:49 +0800 (CST))

※ 引述《tszhan.bbs@******** (還是喜歡現金交易(M))》之銘言:
> > 這位大大post的法規我在約二個月前就post過了。
> > 但是有某位大大死都不肯搞清楚這個規定。
> > 還一直說我就算以極速行駛最內側車道仍算違規。
> > 而當我以極速行駛最內側車道又怎麼可能造成交通阻塞呢?
>         ^^^^^^^^^^^^^^^^^^^^^^^^^^^^^^^^^^^^^^^^^^^^^^
>         極速? 您的極速是多少? 80? 90? 180? 200? 220?
>         這就是台灣人的劣根性,時常見到就是國道三線道上
>         三輛車並行,速度就是接近110km/h,三個車道都被佔住,
>         後面就跟著越來越多車......你說怎不會塞?
> > 所以希望某個大大就不要一直在那堅持自己是對的。
> > 法規都說的這麼明白還要斷章取義我真的拿你沒辦法!
110 ok啊
除非後面的車都開超過110
否則是不會塞車的
而且超過110是違法的
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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