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samlee.bbs@******** (我拿PHS只在乎講多� 看板: Car
標  題: 有關高速公路最內側車道使用權解釋(所以某人別再自以為是)
發信站: 交大資科_BBS (Fri, 28 Jul 2006 00:41:30 +0800 (CST))

奇摩新聞提到這一段:
交通部及公警局表示:相關的執法計畫,是希望建立用路人正確觀念:高速公路最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及「小型車的最高速限車道」等路權觀念,藉此保持超車道
的行車順暢,進而維持高速公路的行車秩序。節省時間,培養正確駕駛習慣。

希望某人看清楚「小型車的最高速限車道」。
所以以接近極速速限行駛最內側車道................
完全不違規!
要是自己不信或有什麼理由。
請自己上奇摩主網頁去看。
而不論那一階段的執法。
都很明確提到是「未以極速速限行駛」才會開罰!
我先聲明。
如果不是很切確能打破上面規則的言論。
我一概不予回應以免筆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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