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kjc.bbs@******** (跳入DSLR錢坑) 看板: Car
標 題: Re: ETC使用兩個月的心得(很好用啦)
發信站: 元智大學風之塔 (Mon, 24 Jul 2006 21:45:56 +0800 (CST))
※ 引述《jsandjs.bbs@******** (js)》之銘言:
> > 大家都很了解吧..有用ETC的人也不會認同國家政策的舞弊事端
> ---- 不認同, 為何不積極抵制?
> 光說不認同卻不抵制, 政府鳥你的不認同? 商人鳥你的不認同?
> 我有一個一向自私的同事就這麼說: 只要我還裝得起, 只要裝了比較快, 我就裝.
> 一個社會裡頭這種人愈多, 政府就愈不怕擺爛, 商人就愈不怕擺爛.
我的做法是不認同弊案,但也不抵制使用ETC
弊案根本解決方法是靠司法,不是靠抵制
抵制是一個好手段,可以讓上位者知道下面的想法,
如果政府不想鳥你依舊可以不鳥你..
管你怎麼抵制,反正你把他搞爛他還可以光明正大再拿人民的錢來補洞..
但先不論台灣司法是不是讓人信任,法律才是正軌的解決方法..
抵制當然可以讓遠通無法經營,
記得之前新聞有說遠通玩不下去丟給政府收回亦是全民買單
而且還是得用相同的ETC設備繼續經營..
最好的情況應該是遠通被告倒然後賠償虧死..政府不虧人民不虧..
我不是學法律不知道有沒有這種情況..
我認為不想裝的就不裝,想裝的就裝...
不過認為裝了後會比較快的確是很好笑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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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Info: Re: ETC使用兩個月的心得(很好用啦)
※ X-Sign: 12C9JOKnDISR6uoTyqUM (06/07/24 21:45: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