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unclefly86@******** (BLUESKY, 飛天叔叔), 看板: Car
標  題: Re: 北二高車禍
發信站: Yahoo!奇摩大摩域 (Thu Jul 17 16:25:59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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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nospe.bbs@******** (司馬庫斯之探險)》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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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就是問題
> 要是真的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的規定.....這行但書很重要
> 那就算是車很多,也應該可以讓想開快的人繼續開
> 因為總有一線是空著可以超車
> 當然,要是車真的太多了
> 就沒法了,只好大家一起塞

講講我在歐洲看見的經驗!!
話說我搭乘計程車,
在高速公路上面最內側車道,以160Km/h巡航,
當前面有車的時後,
司機只要閃一下燈,
前方車一定馬上往外切出去,
如果外側沒有空間可以切,
前方車只要打著方向燈,
外側的車子就會自動讓出空間,
同樣的,
即使我搭的計程車已經以160km/h巡航,
後方不乏比我們更快的車子,
即使當地速限為120km/h,
但是我們還是會讓到外側,
等他過了之後再回到內側!

後來我租車子也用這樣的模式開車,
發現輕鬆很多,一天開了七八百公里也不覺得累!!
在台灣開個兩百公里就累到不行的原因,
就是要花太多精神,去想辦法閃檔路的龜車,
要擔心冷不防衝出來的快車.....

公路上本來就應該有個共同的默契由所有的用路人來遵守,
這樣開車大家都輕鬆!!
如果大家都為了堅持『自己』任為是對的方式來開車,
每個人認定標準不同,
永無寧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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