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leehom.bbs@******** (破財的公路殺手), 看板: Car
標 題: 給我記住
發信站: 高科大亞太之星BBS站 (Sun Nov 24 13:34:58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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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吧 上監理站網站一查
天丫 一個月接三張罰單
$3000*2 + $1600
高速*2+省道
臉都綠了 $7600耶 都可以買到不錯的數位相機了
看來真的要收斂一些了 不過剛幫小紅換完機油和變速箱油 竟然小ㄆㄟ就被捉到
小紅也真是的 竟跑的這樣快 明明一輪25 竟晃神一下跑出35
害我連急停都還被照相機ㄎㄘ見光死 洗出來是 115,112,97 km/h
也真是搞不清楚 何謂行政效率的彰顯
為何我的頂迅被ㄎ一ㄤ到現在已經兩年 連"屍骨"還沒有找到
開罰單手腳挺俐落的 這就是我們的警察嗎
這樣下去 以後都搭火車了 寧可貢獻鐵路局 也不貢獻公路局
氣死我了 給我記住 下次再不開警示燈還偷偷摸摸躲在草叢中偷拍我和小紅的倩影
我就把你們"躲躲藏藏" "獐頭鼠目"的樣子拍下來 然後上網給大家知道
你們自以為是"燦爛笑容"的蠢樣
等我存夠了錢 就買一台BENZ e系列 在你面前呼嘯而過 給你們辛苦的跟我的尾燈
看來"1.6 升公路殺手"要先退隱山林 避風頭去了 唉 我的 $7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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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晃神一下就飆到 145了
..小紅妳真該收斂一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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