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chauffeur <sjhuang@********>, 看板: Car
標  題: Re: 抗議!政府將明訂汽機車白天開大燈,否則要罰。
發信站: Computer Science & Information Engineering  (Mon May  6 21:34:37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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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buddha.bbs@********> wrote:
> 不覺得,倒覺得是你不爽的報怨......
> 北縣北濱等多條省道試辦白天開頭燈,
> 車禍降低了1-2成,你說不好嗎?
> 唉.....

北濱的實施效果我覺得是有地理因素的,因為在海邊會有陽光長時間直接射向駕駛的情
況,所以你在"白天"開燈是真的比較容易被看到! 但是在市區時常常都是在建築物的
陰影下,所以用車人比較不會覺得行車開大燈較易注意到對方。

但是如果因為沒開大燈要罰,實在是太扯了,我覺得可以改成,在發生事故時,如果
是因為沒開大燈肇事,就要加罰駕駛人,這樣比較容易讓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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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stay, lose-chan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