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jerry wu" <cwu40@********>, 看板: Car
標  題: Re: 抗議!政府將明訂汽機車白天開大燈,否則要罰。
發信站: AT&T Broadband (Fri May  3 14:28:51 2002)
轉信站: SCUMOTOR!news.ntu!freebsd.ntu!ctu-peer!ctu-gate!news.nctu!newsfeed.sta


"幹!拼完了!" <DDkiss.bbs@********> 撰寫於郵件新聞
:40AZke$4TV@********...
> ※ 引述《someone.bbs@******** (無)》之銘言:
> :   那政府是否也應該全天開路燈。
>
>     說的好 !!!
>     若此惡法成真,
>     就推動促使公園路燈管理處全天所有路燈放光,
>   看看是罰款賺來的錢多,
>     還是付給台電的電費多 !!!
>
>     這種雞巴的惡法,一千八百多年前的張釋之就說要推翻了
>     沒想到二十一世紀還有一堆笨蛋附和

我覺的開燈並沒壞處
台灣人開車不守法
亂衝亂撞的一堆
燈開者多一份讓人看到你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