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odyssey.bbs@******** (草莓上的蛋糕 ^^), 看板: Car
標  題: Re: 抗議!政府將明訂汽機車白天開大燈,否則要罰。
發信站: 政大資科貓空行館 (Thu May  2 23:36:26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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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upupa.bbs@******** (苦�)》之銘言:
: 很多駕駛人遲鈍得很
: 天黑了還不開燈,下雨天不開燈,清晨黃昏不懂得可以開燈,進隧道不開燈
: 要針對的是這些人
: 回答你的問題有啥用?答對了會頒獎嗎?
: 反正就把燈打開了就好了,想那麼多做什麼?
: 不過記得下車時要關燈

  台灣很多駕駛都不喜歡方向盤左邊那根桿桿,
  好像上面有毒似的,
  都不太想碰它,
  因此換車到轉彎時不打方向燈,該開燈時不開燈,該關燈時不關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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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錯,假使你越過邊境的話,你就會聽到無法逃避的笑聲。

        可是假使你再往前走,超越了笑呢?

                                          —米蘭‧昆德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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