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Styler.bbs@******** (    鬼典奇才    ), 看板: Car
標  題: Re: 抗議!政府將明訂汽機車白天開大燈,否則要罰。
發信站: 中大資管龍貓資訊天地 (Wed May  1 22:38:34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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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onghung (~5 year wrangler~B) 提到:
: ==> SLK.bbs@******** (大葉Stuttgart機構) 提到:
: 你應該說北市太機車~

  我也這麼覺得啦,開個車上高速公路上安全帶那也罷了,
  市區又沒有人在賽車,還要上安全帶,真是女人般婆婆媽媽的規定。

  前幾天在北市人行道上停機車,警察攔我下來開了一張罰單,
  原因是人行道上不能騎機車,雖然我隱約知道有這條法令,
  然而就是不服它,啥米"爛"規定嘛~~
  北市府如果缺錢,也不能就這樣亂訂一些法令,
  為啥不清楚的劃出那裡可停機車那裡不可停就好了哩?

  現在連機車白天都要開大燈,簡直是"校妄過正"畫蛇添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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