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信人: COMANCHE.bbs@******** (好險 ), 看板: Car
標 題: Re: 台北市交通條子的制服顏色是不是換了?
發信站: 清華資訊(楓橋驛站) (Wed Jun 5 22:16:53 2002)
轉信站: SCUMOTOR!news.ntu!freebsd.ntu!news.cs.nthu!maple
※ 引述《aceo.bbs@******** (無聊........)》之銘言:
> ※ 引述《aero_817@******** (aeroman)》之銘言:
> > "苦瓜" <cpn.bbs@********> 撰寫於郵件
> > news:40aPZd$4bL@********...
> > 錯了
> > 他們是有權力開罰單的
> > 因為在台中我有看過替代役的拿著紅單在抄車號
> > 只是他們不想這樣做而已
> > 因為這樣比較會有爭議,也比較會惹麻煩
> > 畢竟又不是真正的警察,如果遇到壓力要抽單的話是很麻煩的
> no~no~no~
> 錯的是你..替代役男不具警察身分,確實沒有開單權
> 前陣子台北市還哪不是才有議員揭發這樣的事情違法!?
不是警察也是可以開單的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七條 (稽查及違規紀錄之執行)
道路交通管理之稽查,違規紀錄,由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
執行之。
前項稽查,得由交通助理人員協助執行,其稽查項目為違規停車者,並得由交通助理
人員逕行執行之;其設置、訓練及執行之辦法,由內政部會同交通部定之。
而替代役交通助理就符合"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及"交通助理人員"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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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楓橋驛站<bbs.cs.nthu.edu.tw> ◆ From: sj24-139.dialup.seed.net.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