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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加拿大安省強迫酒醉駕車者裝呼吸檢測器(KIMO新聞)
發信站: 清華資訊(楓橋驛站) (Sun Dec 23 18:53:43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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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聲肇渥太華二十一日專電)
安大略省政府後天起強迫被法院判定酒醉開車的人,
在車內裝一種呼吸檢測器,酒精含量超過法定量,車子就不能發動。

  省議員丹洛普 (Garfield Dunlop) 說,
經法院判定酒醉開車的人本來就要吊銷執照一年,
如今要另加一年強制接受檢測的「處罰」,
這比別省違規人自動裝上檢測器以換取減刑要嚴厲得多。

  鎖住引擎啟動機的呼吸檢測器有如一個小電腦,要啟動車子,
一定要先往檢測器吹氣。如果測出酒精含量太高,車子根本發動不了。
這個「酒精含量鎖」裝置一個只要九十加元 ( 台幣兩千) 。

  「反酒醉開車媽媽」組織 (MADD--Mother sAgainst Drunk Driving)
的發言人莫瑞 (AndrewMurie) 說,省府這一招厲害的地方是讓大家都得警惕,
特別是如果家長被法院判定非裝不可,全家開車人都得「清白」才能開車,
這對年輕駕駛人自然也有警告效果。

  不過,機器到底不比人靈活,嗜酒如命的開車人可以借別人的車來開,
或者請沒喝酒的人先在他車上吹口器,通過「檢測」,然後發動車子。

  因此,這條法規顯然必須加強,勸阻「醉鬼」的親友借車給這種危險人物,
譬如如果明知借車人通不過他自己車子的檢驗而害他出事,要受連帶處罰。

  不管麼怎樣,省府立此法案的原意就是減少酒醉開車造成的交通事故,
強制裝設電腦檢測器應可大致達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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