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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新聞) 高速路內側道 慢車禁入
發信站: 交大資科_BBS (Sat Aug 24 15:36:35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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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中華民國91年8月24日星期六
高速路內側道 慢車禁入
〔記者李文儀╱台北報導〕經常習慣行駛高速公路內側車道的
駕駛要注意了!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警察局預定十一月推出執
法專案,加強取締慢速車及大型車違規占用內側車道,也就是
在三車道路段,小型車除了超車外,不得行駛內側車道,否則
將處以新台幣三千元罰鍰。
高公局交通組副組長吳木富解釋,根據法令規定,在高速公
路二車道路段,小型車可以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大型車只
有超車時可使用內側車道;三車道路段上,大型車完全不得行
駛內側車道,小型車除超車外,不得占用內側車道,而且每次
超車只能超越一部車。
目前除了中山高速公路圓山─基隆段及員林─楠梓段平面
路段、環河北路─汐止高架路段,及國道二號機場支線、國
道八號台南支線、國道五號北宜高速公路南港─石碇段、國
道三甲台北聯絡道等路段為二車道外,其他高速公路路段都
� 是三車道,因此目前看到很多小型車持續行駛內側車道的行
為,其實都屬違規。
吳木富說,高公局早已針對慢速車及大型車違規占用內側
車道的違規展開取締,尤其大型車違規事證較為明確,取締
案件較多;至於小型車因認定困難,取締件數較為零星。
吳木富強調,雖然小型車行駛內側車道較難認定是違規占
用或超車使用,不過警方將以全程錄影、尾隨確認、非警車
的偽裝車取締、制高點或定點測速等方式採證告發;未來還
考慮在警車前、後及速限表上,裝置三個錄影設備,協助採
證舉發違規。另外還有一波「隧道內未開頭燈及雙白實線變
換車道」的重點取締項目,預定明年初專案推動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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