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luek (布魯克) 看板: BigBike
標題: 兩面車牌的最新消息(來自王幸男立委辦公室)
時間: Thu Aug  2 12:31:47 2007

立法院王幸男委員國會辦公室 會議記錄

承辦單位:立法院王幸男委員國會辦公室
地    址: 臺北市中正區10051濟南路一段3-1號立法委員研究大樓1107室
受文者:交通部公路總局

發文日期:2007年08月01日
發文字號:幸國字第20070801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簽到表影本、立法院公報第96卷第12期委員會紀錄頁227影本

開會事由:針對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二條附帶決議:
「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應比照汽車懸掛二面號牌」,增加之前面號牌材質、
型式、懸掛方式說明及研討。
開會時間:2007年08月01日星期三上午10:00
開會地點:立法委員研究大樓1118樓會議室
主  席:立法委員王幸男
出席者:如簽到表
會議記錄: 略
會議結論:一、關於新修正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二條
於委員會審查時,原先僅有二項附帶決議。後王委員幸男發言回應警政署建議「加」
掛前面號牌,供交通警察機關執法時方便「辨識之用」,審查會遂通過增列第三項附
帶決議:「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應比照汽車懸掛二面號牌」(立法院公報第96卷
第12期委員會紀
�227參照)。
二、然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增加」前面號牌,如何「比照」汽車「懸掛」?其大小
、型式、材質以及固定方式之安全性,因各型機車原始設計即無預設懸掛「前牌」的位
置,造成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業者、所有人相當大的困擾。所謂「比照」,乃比附
援引,類推適用之意。行政機關要在不同事物上「比照」相同規定,必須要性質容許範
圍內始能為之。機車與汽車本為不同之車種,如欲「比照」汽車懸掛兩面號牌,必須有
針對機車合理之設計,方符合憲法第七條平等原則之規範意旨。
三、按該附帶決議之原始意旨,僅為方便警察執法時「辨識之用」,卻增加550CC以上大
型重型機車所有人母法所無之額外負擔,與法律保留原則相違,行政機關本可不必「參
照辦理」(預算法第五十二條第二項參照)。因此,公路主管機關本於尊重立法院之立
場,於
挭嚏B適用本項附帶決議時,必須依照原始提案人之立法意旨,在手段上必須考慮「最
小侵害原則」(行政程序法第七條參照),前面號牌之大小、材質、型式設計只要可達
成「辨識」目的,最好考慮採用厚度0.04公釐以下便於黏貼之方式及材質,儘量朝向不
破壞機車原有設備的方向思考;而非拘泥於原決議「懸掛」二字,要求550CC以上大型重
型機車所有人以破壞車子原狀與美觀,又是鑽孔、又是增加架子等擾民的方式為之。
四、綜上,為兼顧警察執法辨識以及前方號牌符合機車型式設計,公路主管機關同意秉
持附帶決議之原始意旨,執行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增加之前方「號牌」,其材質應
用鋁箔材料厚度不超過0.04公釐可供黏貼方式,並按照公路總局公告之大小、型式及顏
色製作,�
H可供機車所有人按其機車原始設計,直式或橫式方便黏貼或固定於前方明顯位置之方
向規劃之。程序上機車所有人依照監理所通知之牌號,自行購買或製作符合公告標準
之前方號牌,於換新照持至監理機關加蓋鋼印,即可黏貼或固定於機車前方明顯適當
位置。相關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配合附帶決議新增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前方號牌相關
規定,應依照上述會議結論修正之。
五、由於公路總局不需依法採購或製作前方號牌,王委員幸男希望公路主管機關能努力
將原預定12月1日之通車時程盡量再提前1個月。
副本: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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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公文內容由摩拖車雜誌社長陳又新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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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煩惱和我的距離  與引擎轉速成正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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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Author: bluek corp-nat.taipei.corp.yahoo.com 發表th :慢慢玩吧~~~真正實施前什麼都是變數~~@@!!                     07/08/02
→ GUE5T :大概只剩下風鏡可以貼. 但是萬一換風鏡...? Orz             07/08/02
→ miller :沒風鏡的街車要貼哪??                                  07/08/02
→ alucard :安全帽似乎是個不錯的選擇...                            07/08/02
→ XTR :8x18cm還是很大....                                         07/08/02
→ irvine :換風鏡的話就要去監理所換發牌照這樣嗎XD                  07/08/02
→ Tod :王(頭銜名稱)幸男(性別稱謂)...好正式@@                      07/08/07
→ gamewed :王幸男是立委全名吧樓上...|||                           07/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