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leyou (年輕真好^^) 看板: BigBike
標題: [與委員餐會]關於重車前後都要懸掛大牌一事
時間: Wed Feb  7 23:06:15 2007


      因緣際會,在面對委員與他的助理時,把一些疑問與他在大重上面替大家做的事給
  問個清楚與釐清一些事.小弟也再把一些確定的事再明確的po一次.(請勿轉po^^")

  1.250cc~550cc的車(黃牌),是快速道路(公路)皆可行駛.此法案已通過且公佈,預計半
    年的時間給各地方政府去準備.而決定開放與否的權利,在各地方政府.

  2.550cc以上的車,路權同自小客車.沒有其他某會的分好幾級的版本!!自小客車能
    上國道的最小排汽量是600.立法時,針對大重特別寬鬆限制,所以以550cc為基準
    .(立法時是針對"能上國道的最小排汽量"去考量!!與任何人或機種都無關)

  3.車牌的設置,是為了讓執法的人能明確的辨認出550cc以上的車種而來(因機種太
    多,車輛設計也越來越小台,在還沒有更好的方法前,以後可能會照這方向走(其實
    附帶辦法還可以修改,請勿灰心與難過.覺得不妥,請幫忙想辦法怎麼讓執法人員
    能明白的分辨出車種)

  4.王委員接下來要做的事,是研擬人孔蓋"平治"辦法與降稅金.這兩個尤其是人孔蓋
    的部份,我想對機車騎士是很大很大的幫助!

  5.對於某陳姓會長的某些言行,他個人保留法律追溯權.(這樣大家知道什麼意思了
    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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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王姓立委比較低調,他一直說這些是他應該做的事.不過我想在根本沒有人要理二
  輪族的情況之下,他也算是大家最大的靠山.

  p.s 請低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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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Author: aleyou 219-68-120-49.adsl.dynamic.giga.net.tw 發表
  Modify: 07/02/07 23:50:24 kkeennsca :這是什麼時候的事情? 和交通部明文好像有出入           07/02/08
→ alucard :如果第一點是真的就好了 我看到處都在說不能上...orz      07/02/08
→ edwardyao :我覺得第三點的話 員警的知識部分也要加強才行          07/02/08
→ Lancelot :有些街車 很難一眼從前方就認出是250 400 or600+..       07/02/08
→ TsMing :決定開放與否在地方政府....orz                           07/02/08
→ aleyou :比較大的問題,算是台北市的快速"道路".                    07/02/08
→ waler :那某會長公佈550cc以下不能上快速道路不就是..嘿嘿~         07/02/08
  Modify: 07/02/08 10:40:35 Concord :550以下並沒有在法規上規定不能上,應視行政規範定之      07/02/08
→ Concord :還有,目前並沒有法規說可以讓250-549上快速道路          07/02/08
→ Concord :所以第一項是錯的,誰說有通過這種法案的                 07/02/08
→ Concord :目前高快公路管理辦法是說  機車禁行 但允許者除外        07/02/08
→ Concord :所以並不是說黃牌就能上,被抓到還是要角罰款的           07/02/08
→ Concord :目前來說  可合法行駛的高快公路為:台68 台72             07/02/08
→ Concord :↑上班偷上...急了點沒修飾語氣 Orz                      07/02/08
→ dollar :害我都想換達卡了                                        07/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