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ollar (孔方機車工作室) 看板: BigBike
標題: Re: 立院三讀 開放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快速道路
時間: Mon Jan 22 17:26:48 2007

251-550 行駛快速道路等路權可能生變, 可參考
http://motocity.com.tw/forum2/viewtopic.php?t=78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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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Author: dollar 61-229-140-10.dynamic.hinet.net 發表UE :而且連掛兩面牌似乎都可能成為事實                            07/01/22
→ alucard :沒路權就不繳稅了啦...什麼鳥政府 我要轟炸總統府!!!      07/01/22
→ Bike :要先轟立法院拉~~~                                         07/01/22
→ breaking :那這幾年來一起去大會師徵權益的cb400車主或是那些騎     07/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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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mli :裡頭第五頁,有人解釋的很不錯...XD                        07/01/22
→ tomli :只是251~550的重車不能上國道,但可以上快速道路...         07/01/22
→ kanex :希望不要有兩面牌的規定XD                                 07/01/22
→ UE :兩面牌說是要用來分辨可否直接左轉的機車,如果不直接           07/01/22
→ UE :左轉可以不裝兩面牌的話,我會選後者(反正也只有台北            07/01/22
→ UE :抓比較兇,而且台北市常有禁止左轉的路口,兩段式會方            07/01/22
→ UE :便很多                                                      07/01/22
→ sfsm :哈雷條款發威中????                                    07/01/23
→ aleyou :沒有所謂哈雷條款!代理權已被代理kia的公司拿下            07/01/24
→ sfsm :開玩笑的啦~~~每次想到大排氣量權利就會想到哈雷XD           07/01/24
→ UE :550cc這個應該是smart條款 XDD                                07/01/24
→ Andaluza :和smart有啥關係??? 汽車只要四輪有牌照 就可上高速      07/01/26
→ Andaluza :和排氣量無關                                          07/01/26
→ maikuraki :汽車好像未滿800還是600不得駛快車道跟高速公路         07/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