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oul (劉小米) 看板: BigBike
標題: Re: 道交修正案初審 550cc以上重機車 將准駛快速路
時間: Sat Jan  6 22:56:17 2007

為了拍照...要掛前牌...
那我還蠻想問....



















行人 還蠻常違規的...要不要 也掛個人牌~"~
而且前後都要喔~
(我是他娘的認真的 哼)



※ 引述《psilons (塞車手柳橙大汁郎)》之銘言:
> 不知道前面要掛車牌是有啥用
> 汽車也是
> 有誰曾經去看過後車的前車牌嘛?誰會去看
> 照相機也不會拍到啊,警察也拍後面啊
> 難道說要跟汽車走一樣的路就要學汽車的規格
> 那為甚麼不規定「基於安全理由,上快速道路的大型重機要有四個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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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Author: soul 59-121-128-110.dynamic.hinet.net 發表Dare :XD 蠻機歪的 但是很中肯!                                   07/01/06
→ alphonse :像"關鍵報告"那樣瞳孔掃描吧 XD                         07/01/07
→ Ducati916SP :人跑那麼慢,直接開單就好,不用照相吧。             07/01/07
→ swordfish :掛前排就是為了政府搶錢容易阿                         07/01/07
→ maikuraki :不違規  誰搶到的你的錢                               07/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