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eyhay (The Dark Force 達斯麵) 看板: BigBike
標題: Re: 路權在這裡
時間: Tue Sep 5 00:26:23 2006
→ wayneli 推:日本最近是開放"雙載"上高速公路,單跑人家開放很久~ 06/08/31
→ DynastyEG 推:唉...殺人跟偷東西一樣 都是違法嘛 ╮(╯_╰)╭ 06/08/31
→ wayneli 推:記得之前改hid改排氣管都是違法~ 06/08/31
→ LSTUDIO 推:影片主題似乎是說高架道路比較安全 06/09/01
→ LSTUDIO 推:如果使用警用機車拍攝就完美了..既安全又合法 06/09/01
→ mj24 推:有些事! 只能"做" 不能"說" 06/09/01
→ aleyou 推:請仔細研究日本法規的歷史,他們不是出生就有JMCA的 0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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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sio 推:速克達上去騎依樣是很安全 我認為比平面道路安全多了 06/09/04
→ aleyou 推:樓上的思考一下,速限與煞車距離的關係吧. 06/09/04
我想我並不是要表示
「政府的政策都是對的」、「法規都是符合現地事宜的」
畢竟台灣的道路規劃就現在的跟將來的交通狀況來看
是相當的不理想的,絕大多數都是四、五十年前的設計
包括法令也是,這也包含立法者的公正跟是否能夠實際的瞭解交通的情況
我要表示的重點是在於
今天不代表基於上面這些理由跟原因
********
光明正大的「展現」出「違反交通法」的行為
為什麼在路邊抗議並沒有影響其他人的安全、權益
卻因為違反集會遊行法所以要驅離逮捕?!
我相信至少在現在的法規下
絕大部分的訴求都有相關規定可以依循申請
我也相信擁有大型重型機車的車友不乏一些能人力士
若是要這樣提醒政府法規的不合時宜,
勢必有「於法立的住腳」的方式
口語中有所謂的開民主倒車
如果這樣公開違法的行為被拿來當作要脅的話
這豈不也是一種「倒車」嗎?
當拿著這些事實在手上揮舞要求權益的同時
對方是不是只要一句「這是違法」的就能堵住你的嘴?
我相信逼上快速道路是一種「果」
因為平面道路的不適合以及大型重型機車本身的性能
但是不是拿著這樣的「果」來當作「因」
倒果為因了
難聽的話
既然違法,就不要一直拿著來說嘴
用合法的途徑,這才是要脅腦X政府的正確行為吧
畢竟這就類似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問題踢回去問題者本身,
我自以為這是比較高段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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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heyhay 從 59-104-226-251.adsl.dynamic.seed.net.tw 發表
╰╮ Modify: 06/09/05 0:27:29
→ keldon 推:沒錯~原PO說的太深得我心了! 06/09/05
→ wayneli 推:歡迎您下次騎著愛車協同大家參加重車路權爭取遊行~ 06/09/05
→ heyhay 推:我想也得要我家這台從臨時牌升級到正牌吧 (笑) 06/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