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Zam (酷企鵝) 看板: BigBike
標題: Re: 全民公敵!!!!!!!!!!!!!!!!
時間: Tue Aug 31 02:01:07 2004

※ 引述《nidor (我的限速器也很美~)》之銘言:
> 很奇怪
> 危險駕駛應該罰的是駕駛人吧
> 為什麼要專指某種車輛
> 另外 為什麼某些道路要禁行機車
> 為什麼汽機車要分流
> 是因為大貓走大洞 小貓走小洞嗎
> 就算是125速客達達到高速公路的最低速限也是措措有餘
> 為什麼不行走高速公路
> 頂多跟汽車一樣禁行最內側車道
> 說上高速公路危險 這種危險應該是駕駛人自負
> 駕駛任何機動車輛本身就有危險性
> 怕這種危險就不要上高速公路 怕更多就不要騎車 不要開車 不要出門
> 如果說上高速公路亂鑽 警察開罰單啊
> 應該是處罰駕駛人 而不是以"有亂鑽的潛能"為由禁止
> 男人身上都有老二 女人身上都有洞 (男人身上甚至多了一個洞)
> 路上任何兩個人都有"姦淫的潛能" 應該通通抓起來
> 很古老的比喻 現在還是有人不懂

看了一大堆相關討論...關於路權的...
我蠻認同上面這位的論調...
不過...高速公路上亂鑽...實際取締上有困難吧??
所以基於政府高官的立場...當然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省得又要立法又要設置路標又要誠徵警察等等~~

而且...你的比喻我相信高官們也懂...
但是...其實前前後後根本就是擺脫不了量的問題...
因為目前黃牌車太少...所以不足以花成本讓我們上高速公路...
白牌車又太多...所以更不可能開放白牌車上高速公路...
此外如果貿然開放黃牌車上高速公路(假設基於目前看來很少數)...
假以時日(假設兩年之後)...必定會因為黃牌車路權的誘因...
讓黃牌車數量倍增...到時候高速公路上的車流量...
應該就不只是擁擠了吧~~有的快有的慢~~一定整天出事情~~
畢竟真的不是大家都技術很好...
或者說有人的技術真的好到讓你完全無計可施的撞上去等等~~

總而言之...這幾年大概也就是這樣了...
稅金很高...路權很小...但是如果哪天路上黃牌的大車夠多了...
再加上形象的建立...才有可能讓高官正視這種另一層次的用路工具~~
所以所以...其實現在也沒什麼好爭路權不路權...
稅金不稅金的啊...承擔得起的人...下決心買車的人...
能夠甘願這麼多的險阻和不平等...我相信都是真正有熱情的人...
而這股熱情我想在抗議和吵架之餘...(就算是純粹炫耀有錢的熱情也好)
還是去多騎騎車吧(或者是去多炫耀)...去感染一下周遭的親朋好友...
讓更多的人知道騎車好玩在哪!!我想比什麼都重要~~
眼光放遠一點~~
重車族群目前真的是太小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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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Zam 61-64-84-84-adsl-tai.dynamic.so-net.net.tw 發表
  Modify: 04/08/31  2:03:18 cbone :不愧是曾小胖,說得真是讓我頻頻點頭,哈^^                   04/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