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ild (白開水) 站內: BREAK_HEART
標題: 無語問蒼天…
時間: Sat Jun 18 21:38:59 2005
日期: Wed, 15 Jun 2005 21:16:47
寄件者: "child"
主題: …
收件者: "好友"
其實我並沒有權力去剝奪妳的幸福
也沒能力去幫妳改變什麼
也許妳跟他在一起有幸福的感覺
但並不代表以後會幸福…
不是詛咒妳…別誤會…
只是要妳看清事實而已…
妳說給他一個月的時間去改變
我想妳等於也給自己一個月的時間去改變(接受?)
如果他是你想要的人
那就勇敢去愛吧
--------我是分隔線--------我是分隔線--------我是分隔線--------我是分隔線--------
今天打電話給妳,聊了一些…
話題轉到妳和A君…
妳說看到我寫的這封信妳很生氣,
當然又舊事重提我和Y先生的事…
我真的很討厭妳每次講到感情的事,
就把它再次提起!真的很討厭!>"<
雖說已成過去,而我也漸漸感到無所謂…
但妳就是要再講一次就對了?!
那會讓我覺得妳很看不起我與他之間的一切!
妳的語氣讓我覺得那是一個齒辱!
要遺忘卻會一次又一次被妳提起的齒辱!
妳沒聽過:傷口癒合還是有痕跡…
就算沒疤痕,但不可否認,它存在過!
但為何妳老是要再次提起呢?!
妳也對我我講了一句,我不會忘記的,
我要將它記錄在這裏,時時刻刻提醒我!
妳說:「當初我叫妳別沉淪,妳不聽,
是妳發現他和學妹糾纏不清,妳才放棄;
而今天我與A君的情況和妳不同,
今天我沒拒絕他,而他也沒拒絕我啊…」
我無言了…
當初是誰說他不是妳要的人?
是誰信誓旦旦說他沒達到妳的要求,妳可以斷然離開?
我寫這封信給妳錯了嗎?
我只是要提醒妳「現實的殘酷」「他是妳要的人嗎?」
妳沒發現電話講到最後,我已經不想再講關於妳跟他的事了嗎?
罷了!對妳我真的失.去.信.心…
既然妳不想聽,以後我也不會再講了!
妳和他的事,隨你高興好了!
反正哪一次我對說的話妳真的有聽進去過?
很抱歉!我真的想不到!
我也沒料到,妳可以為了他,
晚上和他在一起聊天致使早上爬不起床,
寧願被老闆扣錢…
突然間…覺得自己很傻,
當初妳被銀行討債,逼的快跳樓…
我義不容辭借妳錢應急,放棄了想買的人身部品,
以為妳會學到教訓,結果妳在月初還是花錢買了5000元的手機,
(我到現在還在用NOKIA3315的手機啊…)
那我幹嘛要為了妳委屈我自己…︶︿︶o
借妳的錢可以買一整身部品啊…
不值得…真的不值得…
果然是愛情戰勝了友情…
八年的友情敵不過四個月的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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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ood 推:見色忘友...古有明訓....感情不是理性的啦~ 05/06/18
→ child 推:見色 忘友…這句 話說的真好… 05/06/20
→ townl 推:孩子~這就是人蔘啊~~~~~ 05/06/21
→ kd0084 推:人參只不過比當歸在大一點而已 05/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