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yphoon (我是不姓黃的小黃)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急問] 友人與無照者發生事故
時間: Tue Mar 30 12:53:19 2010
小弟知道無照歸無照,肇責規肇責,當時是發狀況大概如下:
友人與對方雙方行車位置都在車道內側,會車前,有人看到對方低頭(不知道
在幹嘛),眼見快會車,友人看左邊(逆向車道)空間比較大,想從左邊會車,
對方卻在友人進入逆向車道後抬頭,看到友人後受驚,接著雙方就對撞了。
大概是這樣...雖然不太抱希望,卻希望能夠有辦法幫到友人...不知道有沒
有前輩有辦法。
對方在對撞後對友人沒有聞問,並且從頭到尾一致指控友人主動撞擊,筆錄時
有說到上述狀況...
還有什麼需要知道的資料嗎??
另外,對撞、擦撞、追撞和推撞四者的差異可以概述一下嗎??小弟怕有誤會。
補充,友人的學弟對友人說,向左閃躲要說是友人被嚇到,不過筆錄已經做好
了,這樣說有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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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typhoon 從 210.60.184.120 發表
╰╮ Modify: 10/03/30 13:06:29
→ twlwelly 推:看不大懂 但感覺是往左邊超對向的車...就撞上了 10/03/30
→ twlwelly 推:但是就這樣來說 最後一句是要避責 不過最後還是看看 10/03/30
→ twlwelly 推:和解能否平安解決 10/03/30
→ Photobiotic 推:閃躲也沒辦法成為吃對向的理由~ 10/03/30
→ forget 推:我不是正義魔人 吃對向撞人 想辦法跟對方和解較實際 10/03/30
→ forget 呸:不管怎麼樣 吃對向 實在是很不好的行為....很討厭 10/03/30
→ ilovekr 推:誰撞誰不是重點,是你朋友路權就輸光光了,推樓上 10/03/30
→ ilovekr 呸:除非你有緊急避難事由,或許刑責上可以減輕,但民事還 10/03/30
→ ilovekr 推:是少不了,對方贏面大當然不聞不問,你朋友要主動聯絡 10/03/30
→ typhoon 推:了解...(嘆) 10/03/30
→ typhoon 推:我自己也知道大概是這種結果,不過還是謝謝各位... 10/03/30
→ typhoon 推:雖然不太信,但是聽說今年大家車運都不好~大家小心騎 10/03/30
→ doomcat 推:看起來不是 面對面對撞吧?還有車道數 路面標示 10/03/31
→ typhoon 推:她也沒跟我說清楚,我在想不是雙線道就是單線道,就 10/03/31
→ typhoon 推:描述內容我覺得單線道機會更大~而且那傢伙路癡~會走 10/03/31
→ typhoon 推:的路沒幾條~ 10/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