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aedeMai (嘴砲一堆)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最近的倒楣事請各位給點意見
時間: Tue Feb 16 20:01:34 2010

先祝大家新年快樂 ^^

小弟在除夕當天要送內褲之時,在三峽撞了,想問問這樣的情況我該如何自保。

我很不會畫圖 盡可能打得清楚

當天下雨,視線普通,我在中間只有分隔線(無雙黃線)的路上行駛靠內側的快車道
(無禁行機車),對方由路旁出來逕行迴轉,當下我無法反應因為對方速度很快,
最後碰撞停車時的狀況是

對方車子車頭已經轉到對向車道一點點,整台車身擋住我的順向車道,撞擊點是對方
右前車頭,我的車子損傷最嚴重部位也是右前方。

我左膝蓋見骨,背後瘀青到現在走路非常困難,當下報警送醫,警局筆錄都有做。
(補充 對方無傷 我只有強制險應該是沒用了)

雙方共識是連絡保險公司,保險公司跟我說因為目前是過年期間都放假去了,
要保持不私下和解,車子先進廠估價不維修等原則。雙方目前都是如此。

我想問問,這樣的情況是不是他的責任比我的大。

我的想法是我直行車,他從路旁出來就算了還迴轉不注意左右來車,讓我閃避不及撞上
對方雖然客氣但來醫院探視劈頭就是
"少年仔,你剛剛騎很快喔",我馬上回嗆
"你又知道我騎很快,你有客觀事實可以證明我騎很快?"

火都升上來了,對方後來來電說他的車也要修8-9萬,我還滿不以為然的。

雙方都只有保強制險(他說他是丙式,這我就不懂了請專家解答)

我為求自保自己上了網站找了交通相關法規

首先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49條 第5款" http://tinyurl.com/ycje6vz
五、迴車前,未依規定暫停,顯示左轉燈光,或不注意來、往車輛、行人
    ,仍擅自迴轉。


還有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106條 第5款"  http://tinyurl.com/chwlu6
五、汽車迴車前,應暫停並顯示左轉燈光或手勢,看清
   無來往車輛,並注意行人通過,始得迴轉。

這兩條應該夠定他的罪了,不曉得還有沒有專家們可以給小弟一點建議。
之前常幫朋友處理車禍,都只謹記報警、送醫、劃線原則

自己遇到了還真的是有點緊張。


如果最後必須對簿公堂,是否有所謂刑逼民的方式可以處理呢?

我需要蒐集什麼資料呢?怎樣保護自己才是最保險的做法呢?

先在這謝謝各位 看完我有頭沒腦的說明 以及一些簡單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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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Author: KaedeMai D105-141.dorm.ntut.edu.tw 發表
  Modify: 10/02/16 20:10:05 
  Modify: 10/02/16 20:10:53 papachu :不知道你的速度是多少?  如果你是慢速的話                10/02/16
→ KaedeMai :我做筆錄說我不一定不超過50                            10/02/16
→ KaedeMai :因為我沒低頭看啊 >"<                                  10/02/16
  Modify: 10/02/16 20:40:16 spymachine :要刑逼民的話 請記得驗傷 開驗傷單 對方機歪的話就讓   10/02/17
→ spymachine :他背傷害前科(如果對方是開車的話),兩邊都騎車也都有   10/02/17
→ spymachine :受傷的話就GG了@@                                    10/02/17
→ spymachine :這樣就只能靠肇責判定                                10/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