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ulex (腿上的波妞)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問題]舊新聞,有關紅前牌
時間: Thu Feb  5 18:54:27 2009



             今天去監理所換行照看到的舊聞,影印剪報

             2008.04.27 A11版 自由時報

             大意如下

             紅前牌容易飛掉不見,不見就又要去重領+驗車,傷荷包
             於是有車主去做了「非公發」前牌,英文與數字都與真牌一模一樣喔
             EX: 真牌是[ZZ-99],。「非公發」前牌就做[ZZ-99]

             然後將「非公發」前牌貼在風鏡內側,真牌隨身攜帶以備查驗
             臨檢時因有色差被發現,車主亦立即出示真前牌
             但是結果

             被依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
             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三千六百元以上
             一萬零八百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
             第三項
             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牌照。
             來處罰

             而且還要附帶刑法的偽造文書
             我所不解的是,刑法第十五章,從210~220,這種情況適用哪一條
             還是記者這部份亂寫 ?

             這樣看來,前牌要嘛就得黏死黏牢,不然飛掉傷荷包
             該車主的做法依目前法令來說是行不通的了


--


                         把真意放在心裡  讓引擎動起來
                ~~~                 ~~~
                     我們是見證歷史的人  隨著排氣管的聲浪

--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Author: dulex 124-218-44-229.cm.dynamic.apol.com.tw 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