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rickobejr (艾瑞克)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問題] 這樣的送判決所我會有錯嗎?
時間: Thu Jul 17 18:02:00 2008

上面已有車禍後續處理~對方請議員~

車禍判定那張上面是寫
對方地下道上來後違規右轉~
我則是在限速50公里道路超速(自述60公里)~
事故地點是在基隆地下道上來他右轉松隆路

現在他們似乎是將事情送到判決所去做裁決~
從7/1號之後議員再也沒有跟我聯絡~
直到今天我寫MAIL給他她才回~
這是他的回信內容:

此案尚在審查中,下週會及時跟您回報處理狀況,不好意思耽誤您的時間,
在此致上12萬分的歉意。

如果他們是送交判決所~
那我的過錯會是多還是少阿?

麻煩知道的人可以幫我做個解答嗎?謝謝~
麻煩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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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Author: erickobejr 220-133-108-154.HINET-IP.hinet.net 發表sevil :你不等初步鑑定表出來在談嗎?                              08/07/18
→ erickobejr :有出來了阿~就是上面說的判定~對方也有去申請了~       08/07/18
→ sevil :你可以跟對方直接約調解委員會 或者請警察約                08/07/19
→ sevil :透過警察到調解委員會 會很慢                              08/07/19
→ cAshoNly :看地方 我這邊都直接請委員到派出所調解 雙方若都OK      08/07/26
→ cAshoNly :調解書寫一寫 不到1小時就好..                          08/07/26
→ skyplayer :那個地方常出車禍 一定是對方的錯 找議員應該也沒救     08/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