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amikaze (charlie)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問題]關於車禍的後續理賠問題
時間: Sun Jun 22 00:11:41 2008
※ 引述《gtr8188 (笨蛋與白癡)》之銘言:
> 今天中午左右在仁愛建國路口往台北車站方向跟人家發生車禍。
> 對方是汽車我是機車,
> 肇事的車主從安全島內側的快車道,跨過公車專用道右轉(此處禁止右轉的樣子)
> 但是因為前面有台小黃打右轉燈突然又不轉了,所以肇事的車主
> 就緊急煞停在慢車道的兩線道上,
> 剛好我在慢車道上用大約30~40左右的速度行駛
> 看到他煞停已經來不及閃了就直接碰上車子的後保險桿..
> 車禍發生以後他們先把我送到醫院,車子先移開了
> 然後後來回到現場之後才請了警察過來做鑑定以及寫筆錄,做現場圖等等..
> 照理來說轉彎車須先禮讓直行車先行且他在禁止右轉處右轉已經違規?
> 警察也要肇事車主在筆錄上寫明肇事車主須負起我的車子復原責任以及醫療費用
> 肇事的車主其實態度也還不錯,她是說要等到禮拜一地時候再叫保險公司過來跟我談
> 好像是全險的樣子?
> 請問我現在必須要注意的地方是什麼呢?因為第一次跟人發生車禍..
> 希望有經驗的版友能夠稍微讓我了解一下..
> 另外就是這幾天仍然必須要使用車子..現在車子還可以動
> 所以我要繼續使用嗎?還是擺著等保險公司開始跟我談以後再說呢..?
> 現在有很多疑問..這麼長的文章,麻煩大家的閱讀了..
車子就先不要動了
等保險公司拍完照確認過要維修的部分再說
你可以先把車子寄放在認識的車行
大部分車行都知道要怎麼跟保險公司處理
看診的來回車程交通費有收據的話都可以請領
受傷的部分可以請醫生開乙種診斷書
如果傷勢需要一段時間休養,看護或者行動不便的部分
也要要求醫生明確的寫下
所有的醫療收據都要收好
跟保險公司談賠償之前先確定好適當的索賠目標
而不是毫無目的的開價
要依照收據跟診斷書的內容確立範圍
談的時候可以找民代一起去
在外讀書的學生可以找教官或老師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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