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amekingkid (紅白偽All New G4)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關於排氣管問題...(代po)
時間: Tue Mar  4 19:02:05 2008

我去查了一下條文: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
  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一、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二、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六十公里以上。
  三、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
  前項情形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二輛以上之汽車共同違反第一項規定,或在道路上競駛
  、競技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九萬元以下
  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及吊銷其駕駛執照。
  汽車駕駛人有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或前項行為者,並
  吊扣該汽車牌照三個月;經受吊扣牌照之汽車再次提供
  為違反第一項第一款或前項行為者,沒入該汽車。汽車
  駕駛人違反第一項、第三項規定者,應接受道路交通安
  全講習;未滿十八歲之人,其與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依
  第二十一條規定應同時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並得由
  警察機關公布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姓名。

感覺上跟置底的大同小異

沒有監理人員陪同如何認定噪音?

申訴看看吧?!

至於防燙蓋,現在有做白鐵管用的

真要驗車就去買一片

不過我還是建議用原廠管驗車

※ 引述《sevil ((香港正妹搭訕我@@))》之銘言:
>  作者  ukyojack (ukyo)
>  標題  麻煩你了
>  時間  Mon Mar  3 12:09:30 2008
> 今天上班途中被一個警察說例行公事抄個行、駕照,
> 邊抄邊說我的排氣管聲音很大唷怎麼的!
> 我是用86白鐵管,然後他就開了我一張單子
> 違規事實:改裝不合規定排氣管
> 條例:第43條1項3款  6000~24000
> 條例和置底的不太一樣,所以不知道有沒有救
> 這隻管子沒有防燙隔熱板,是我覺得最麻煩的地方
> 不過他開的單子上面沒有提到,不知道還能申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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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Author: Gamekingkid 220-131-101-248.HINET-IP.hinet.net 發表hamerman :我有個問題,萬一警察現場拍照,要求使用與照片相符      08/03/05
→ hamerman :的排氣管去要求驗車呢?就是以警察開單當天所聽到的      08/03/05
→ hamerman :及看到的管為主怎麼辦?                                08/03/05
→ Gamekingkid :塞消音塞?拍照應該就.....                          08/03/05
→ barett :申訴就對了..除非錢多..                                  08/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