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amekingkid (紅白偽All New G4)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關於排氣管問題...(代po)
時間: Tue Mar 4 19:02:05 2008
我去查了一下條文: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
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一、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二、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六十公里以上。
三、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
前項情形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二輛以上之汽車共同違反第一項規定,或在道路上競駛
、競技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九萬元以下
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及吊銷其駕駛執照。
汽車駕駛人有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或前項行為者,並
吊扣該汽車牌照三個月;經受吊扣牌照之汽車再次提供
為違反第一項第一款或前項行為者,沒入該汽車。汽車
駕駛人違反第一項、第三項規定者,應接受道路交通安
全講習;未滿十八歲之人,其與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依
第二十一條規定應同時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並得由
警察機關公布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姓名。
感覺上跟置底的大同小異
沒有監理人員陪同如何認定噪音?
申訴看看吧?!
至於防燙蓋,現在有做白鐵管用的
真要驗車就去買一片
不過我還是建議用原廠管驗車
※ 引述《sevil ((香港正妹搭訕我@@))》之銘言:
> 作者 ukyojack (ukyo)
> 標題 麻煩你了
> 時間 Mon Mar 3 12:09:30 2008
> 今天上班途中被一個警察說例行公事抄個行、駕照,
> 邊抄邊說我的排氣管聲音很大唷怎麼的!
> 我是用86白鐵管,然後他就開了我一張單子
> 違規事實:改裝不合規定排氣管
> 條例:第43條1項3款 6000~24000
> 條例和置底的不太一樣,所以不知道有沒有救
> 這隻管子沒有防燙隔熱板,是我覺得最麻煩的地方
> 不過他開的單子上面沒有提到,不知道還能申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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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Gamekingkid 從 220-131-101-248.HINET-IP.hinet.net 發表
→ hamerman 推:我有個問題,萬一警察現場拍照,要求使用與照片相符 08/03/05
→ hamerman 推:的排氣管去要求驗車呢?就是以警察開單當天所聽到的 08/03/05
→ hamerman 推:及看到的管為主怎麼辦? 08/03/05
→ Gamekingkid 推:塞消音塞?拍照應該就..... 08/03/05
→ barett 推:申訴就對了..除非錢多.. 08/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