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unnov14 (bear)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問題]車禍事宜(後續問題)
時間: Wed Feb 27 23:15:45 2008

※ 引述《junnov14 (bear)》之銘言:
> 前一兩天走台一線往南向,在龜山萬壽路那一段發生車禍
> 當時我是要過一部機車,我從他的左側過去。
> 當我過到一半與他平行的時候,車速約5.60
> 我那時有留一些距離,和他大約隔一部機車的距離
> 突然好像就有一陣風,然後他的機車晃動
> 我們兩部車的把手就碰到了
> 我是穩住趕快加到前面停下,而對方則是不穩然後跌倒。
> 請問一下這樣的話肇事責任是算誰的比較重
> 感謝回答@@

ps:當初報警而現在雙方皆未做筆錄,只有畫示意圖(約12公尺長的擦痕)。
   雙方機車無接觸痕跡。
   

對方有受傷而起初對方索賠五千(含醫藥費)。
考慮了很久後來決定花錢了事,而今天約對方出來和解,對方卻說最近沒有時間。

昨天對方開出的底價是五千然後四月底結清,今天得知我答應了條件,卻又說因為前
幾天都住朋友家沒有騎機車,而今天騎了車以後覺得車架可能有問題,說要拿去車行
檢查與報價,等於就是預告要把金額在往上加。

而之前第一次和解的時候,對方說五千含醫藥費是因為對方說他有去沒有健保的醫院
整脊椎,與擦傷的地方有買直銷的蘆薈膠來擦,而保險公司應該不會理賠,所以不希
望我申請保險,而現在已經離車禍發生日期過了一陣子,對方現在卻跟我說要我通知
保險公司。而保險卡上面寫是要在車禍五日內通知保險公司,請問現在保險還有效用
嗎?

現在整件事情已經有點讓我不知所措,感覺和解已經變得有點困難。現在是打算明天
去做筆錄,可以請版友大大們指點一下像這種事情後續該怎麼處理,以及接下來如果
雙方瞧不攏是否有可能會需要上民事或是刑事法庭嗎?

好煩惱呀QQ

回答的大大們,小弟再此先謝謝了(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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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junnov14 122-121-97-188.dynamic.hinet.net 發表
  Modify: 08/02/27 23:21:17 HD200S :私下和解搞不定送先送鄉鎮公所調解吧...                   08/02/28
→ junnov14 :今天對方又把金額提高了三千變為八千                    08/02/29
→ junnov14 :看來私下和解是不太可能了(嘆                          08/0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