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urtao (機車道路救援(台北))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待轉區停等後方被撞
時間: Mon Feb  4 03:38:54 2008

> 不曉得我需要有什麼程序上的動作?
> 以賠償的部分來說,
> 車損-車子因此事故所造成的零件分別輕.重度磨損擦傷,
>      估價單據2800

車損這部分還需要再扣除掉折舊的部分

不過車子維修上這部分可以用力的給他修XDDD

能修多少就修多少價錢全部用正原廠零件加上工資下去報價

>      (零件皆未滿一年,有我去年初遭人開休旅車撞噴出去修復前.後的照片為證)

很難...除非你有很詳細的單據證明說"某片"車殼是更新過的

不然按照折舊的計算下去一定不划算

> 精神-我現在每次騎車出去都超怕遇到紅燈的,
>      紅燈暫停時都必須很緊張的回頭看一下,
>      這次是機車,誰知道下次是不是砂石車

光是嘴上說很難成立

你可以去看精神科然後儘量誇飾你的病情(///= =..)

以及請工作的地方開具相關的單據證明因事故無法工作在家休養之類的


> 這理由應該可以成立吧?畢竟我現在真的有這麼做...
> 這點不知道我能開多少?
> 另外還有就當場對方誣賴我違規且為肇事主他才是受害者這點,
> 有沒有什麼法規可以求償?

一切以肇事鑑定為主

除非你能提出相當有力的證據推翻掉鑑定

> 雖然我當場提出證據也有警方靠雙方車損痕跡判斷還我清白,
> 但想到當天被他誣賴還要我發誓沒說謊就很不爽...

發誓可不能當呈堂供證啊

> 吃到這歲數了也只出一張嘴,希望能讓他因此付出代價...
> 我打電話請同事回頭替我提出證明時,對方反嗆"他也會烙人",
> 然後叫了一個與此事完全不相關只會嘴砲的人來,
> (他可能以為戴全罩彩繪的都不太好惹才沒表現啥吧,因為他不時瞄我的帽子)
> 我能不能說有被恐嚇的感覺?

能有錄音錄影存證最好~~法院是看證據不看人的

不過老實說...就兩千八的話...很難告啦...

一般建議還是和解簽簽了事~~~
  Modify: 08/02/04  3:44:00 streetwarm :但現在就是對方故意要躲我,前文有提                   08/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