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cw125 (維尼)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這樣可以報警嗎?
時間: Tue Jan 22 00:58:20 2008
※ 引述《billyjmj (^_^)》之銘言:
> 時間是早上7:25分
> 我直行 有個媽媽載小朋友
> 從右側慢車道沒打方向燈
> 直接左轉彎進巷子 而且他沒往後看....
> 我騎馬車 我只有兩個選擇
> 自己滑下去 或是 把他撞下去...
> 我選擇了前者
> 所以他完全沒事 而我滑下去 目前是皮肉傷+左手掌是麻的
> 有去學校的健康中心擦藥 (我在學校工作)
> 車子應該是傷了左半邊磨地 外加一條四位數牛仔褲 厚外套手肘小擦傷
> 路段剛好處於兩間學校中間 他是從大路轉進小路
> 所以跟我沒關係的人證應該不難找 上學時間
> 而我同事正好從後面經過 他幫我記了車牌
> 那這樣有辦法索賠嗎....
不好意思
小弟岔題請教一個問題~~~
像這種前車未打方向燈就轉彎的情形
一般不是都會判斷成後方車輛未保持安全距離??
所以後方的責任較大?
請教一下就法律面
機車前後車的判定是一個車道在同一平面上就限一台車嗎?
像小弟之前遇到的狀況類似如此
前車雖有打方向燈
但是以打帶跑的方式轉彎
結果是前車倒了我沒事
最後因為對方有受傷
所以我賠錢了事(也沒報警!!)
最後是對方的老公拍拍我的肩膀說:"年輕人 騎車騎慢點"
而我則是跟他說"請你老婆騎車方式改一下!!不然再多條命也不夠人家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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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yphoon 推:疑問~打帶跑的騎車方法~可以解說一下嗎?? 08/01/22
→ mcw125 推:基本上就是他先推龍頭再打方向燈 08/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