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illyjmj (^_^)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這樣可以報警嗎?
時間: Wed Jan  9 11:37:31 2008

現在警察杯杯的意思是

因為我說對方有停下來看然後又跑走

是我同事記車牌的

(上班時間 剛好我同事在我後方直接目睹事件經過 也幫我記了車牌)

所以對方肇事逃逸 而那個路口又沒有監視器..

再加上是事後報案 當然我有盡我所能描述當時狀況

警察杯杯也有去現場做還原...



他說因為是肇事逃逸 是公訴罪

如果做了筆錄就是直接上法院

而我爸(是義警 只是我在外地 so..)是跟我說

應該是先以車牌找到對方出來進行調解 不成才上法院才對

那是哪一邊說的對呢

其實人的傷還好 主要是要錢修車..車殼+摔到在滴油了, 我騎馬車,

昨天進車行了目前也在等車子的狀況 幾千塊跑不掉吧

只是想到因為我反應太快

當下做決定前輪鎖死滑地 而沒碰到對方媽媽載小朋友(都沒戴帽子..)

結果受傷的是自己對方還逃掉 是還蠻不甘心的啦

真的撞下去 加上對向車道一排汽車 應該凶多吉少吧...



目前警察杯杯是跟我約今天晚上做筆錄...

我需要一些建議..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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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billyjmj 203.72.206.212 發表adaplant :請員警連絡對方到派出所談調解 並不是一定會直接公訴     08/01/09
→ billyjmj :嗯 對 做完筆錄了 現在說會先叫對方來問一下...-_-       08/01/09
→ billyjmj :不過昨天說直接公訴..我在想他可能想省一件事情吧...     08/01/09
→ gino1232 :這種機掰郎告死他們阿 別心軟                           08/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