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lbear (oh!ya~)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請問] 關於罰單沒收到而漲價
時間: Fri Aug 17 22:12:20 2007
小弟今年一月時被開一張闖紅燈 但罰單沒收到過
最近上網查詢才發現自己卡了一張紅單 隨即mail過去詢問結果
這期間共寄了兩封信 一封mail給我
最近這一封看不太懂 小弟key到版上請求幫忙
我就打主旨跟說明部分 共三頁
看完以後我還是不知道現在罰單的狀況是怎樣
可以繼續申訴讓我只需要繳原金額嗎? 因為家母都在家 掛號也都會收
出現這狀況覺得很莫名其妙
還是說已經沒救了 一定得繳交現在的金額?
那有辦法請他們將罰單再次寄到我這嗎? 或是說我要去哪裡拿罰單?
麻煩告訴我申訴的管道 或是我該到哪裡拿罰單
以下是信的內容
第一頁的收文者是我 跟一些資料
主旨:有關本局基警交字RA3809776號違規通知單逕行舉發AE-XXXX號
車交通違規案 舉發單通知聯收執情形 復如說明二 請 查照
說明: 一、復 貴站96年8月9日北監基四第********號函
二、旨揭發舉發單通知聯經投遞郵局以"遷移不明"退回
因屬公式送達案件 全案本局業於96年3月3日以基警交字第
********號函(如附件)送 貴站在案 惠請依法卓處
第二頁的受文者沒寫 但寫著基隆市警察局函
主旨:檢送本局舉發違反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公示送達公告暨郵寄無法
投遞清冊各乙份 請惠予張貼公告 請 查照
說明:一、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五條
暨行政程序法第78條 80條 81條以及82條辦理
二、本局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經以掛號郵寄冊內被
通知人 該郵件無法送達 爰依規定辦理公示送達 以完成送達程序
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第一聯(含違規照片)共478筆已送至
各處分(監理)機關留存 違規人得至處分(監理)機關領取 逾20日未
領取者已送達論 請各處份(監理)機關依法逕予裁處
第三頁也沒寫受文者 寫著基隆市警察局 公告
主旨:公告本局依法舉發知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無法送達清冊乙份
依據:一、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5條
二、行政程序法第78條 80條81條及82條
公告事項:一、本局舉法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經以掛號郵寄冊內被
通知人 該郵件無法送達 爰依規定辦理公式送達 已完成法定
送達程序
二、本批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第一聯以分送至各處份(監理)
機關留存 違規人得至處分(監理)機關領取 逾20日為領取者已送
達論 請各處分(監理)機關依法徑予裁處
--
╭┼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 Author: blbear 從 218-167-200-238.dynamic.hinet.net 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