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maverick (小琥)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問題]行人闖紅燈
時間: Sun Jul 29 00:23:52 2007
想請教諸位先進,
若不小心撞到闖紅燈的路人,
也就是我是綠燈直行,要還很久才會變紅燈時,
但行人看路上沒什麼車時闖紅燈過馬路,
這樣的情況如果撞到人,未致死,僅受傷,
在法律上到底騎機車的人有何過失呢?
騎車的人是直行未變換車道,也在速限內行駛。
對於騎士來說,路人算是突然衝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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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emaverick 從 218-166-104-17.dynamic.hinet.net 發表
→ KillerG 推:感覺不管怎樣都會開你一條"應注意而未注意"... 07/07/29
→ pocked 推:應注意而未注意... 07/07/29
→ KillerG 推:聽起來就是很無言... 07/07/29
知道一定會被罰,只是想知到底會被罰多重。台灣就是行人最大,車越大越沒地位。
╰╮ Modify: 07/07/29 0:40:54
→ a444498 推:"應注意而未注意"唉~行人最大 07/07/29
→ lovebean 推:過失傷人 還是會有刑責的 07/07/29
→ doomcat 推:就算在限速內還會有一條 路口要降低速度 :( 07/07/29
→ sevil 推:之前我同學這樣撞了一個闖紅燈的阿婆 光醫藥費就賠了 07/07/29
→ sevil 推:10萬 07/07/29
→ sevil 推:那個阿婆也不過再醫院住了兩三天吧.. 07/07/29
→ FantasyNova 推:應注意未注意 是很合理的東西 07/07/31
→ FantasyNova 推:當然也是有免責事由 但就是要有免責情況符合就是 07/07/31
→ Joliner 推:如果他走斑馬線...印象中都要讓斑馬線上的人@_@ 07/08/01
→ JosephYu 推:看到行人還是多禮讓些,行人的路權是最大的。 07/08/04
→ TK 推:別再亂用什麼應注意而未注意這句話了 07/08/04
→ TK 推:前提也要有注意義務 並且"能夠"注意 才符合該項 07/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