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KL (川澄 忍)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問題] 請問有關於從後面被人追撞
時間: Tue May 29 18:11:23 2007
首先很感謝各位熱心的板友們給予我建議,我今天也順利的請了教官幫忙我,我在這裡
大致敘述一下。
※ 引述《JosephYu (Be optimistic )》之銘言:
> 你在向右靠當時,有無先打方向燈以警示後方來車?
> 這會影響到肇事責任比率的判定問題。
> 但整體看來,對方的車速過快,而且由後撞上,應注意而為注意的過失似乎較大。
> 通常一般肇事比例判斷而言,後車碰撞前車都以後車的肇責較大。
我記得當時起步、有遇到路面凹凸不平的窟窿處,我個人的習慣是會輕壓住左剎車減速
、同時我印象左手手指有打了靠右的方向燈(或可能是我正打出靠右方向燈的同時我就被
撞,詳細我已經記不得了)。接著我人就被那位女生從後方撞倒了。
> 其實現在的問題就是對方不知道傷勢怎麼樣。
> 車禍事故並沒有什麼大不了,但如果雙方有人體傷的話,情形就會比較麻煩一點。
> 怕對方會用過失傷害告訴來威脅你和解。因為很多人都不想背前科。
> 建議你採道義上先探視,但得清楚表明肇事責任得等警方判定再說。
> 他親人激動是正常的事情,不過不必要理會。
> 以『道義』的立場,先探視對方傷勢,對方提出任何賠償要求都不要理會。
> 如果真的需要賠償的話,可向警方申請初步肇因分析,(此無法律效力,僅供雙方參考)
> 看有無必要再申請行車事故肇因分析。
> 對方人員傷亡,強制險一概可予以理賠,但財務損失可能就沒辦法,得談。
今天連絡了學校的教官,教官也幫我打了電話給對方的父母親,對方的母親口氣上聽起
來委婉許多,表示她女兒目前頭部有瘀血受傷,醫生說那瘀血會自然退去、故目前需要
繼續觀察,且本人也已經清醒,算是暫時沒事的情況。
同時對方的母親也說,發生這事情彼此都無奈、並非自己願意,也提到說問題既然發生
了就得面對解決,希望我能了解他們很擔心自己的女兒的心情等等,這些我當然也都懂,
我也回答自己能體諒當初他父親之所以情緒激動才會打我這樣。
目前教官給予我的建議是既然我們是處於比較有裡的一方,所以就先禮貌上表達關心,
但不要主動提出責任歸屬或者賠償之類的事情,要等對方開口來談,在根據對方提出的
要求決定是否要和解或者是上法院等等。
機車剛剛也牽去車友推薦的車行修理了,問題也算小,幾張小朋友就能解決的問題,但
我現在不在乎的是賠償的問題,而是怕後續那位女孩子的家長出爾反爾反咬我一口,硬
是要我怎麼樣...目前聽到另一件很慘的事情是,女孩子清醒後,據說對於問話都是回
答"我不記得了",不知道是真的驚嚇過度還是被親人告知說要這麼回答,這真的也讓我
很懊惱。
> 跟對方講。你不是不負責任。問題大家要公公道道。
> 肇事責任不是你我說了就算,得等到警方判定之後再說。
> 如果是你的責任的話,也只好負責。但如果是對方的責任,憑什麼要你負責?
> 所以,我會建議你先用緩兵之計,等到警方肇因初步分析結果之後再談。
> 但在和解之前,有機會儘量探視對方。但這並不代表承認主要肇因在自己身上,
> 只是基於道義上的責任加以探視,到時如果真的上法院,這點也對你有利。
> 可帶著隨身錄音機,證明自己探視。
> 保持理直氣和,跟對方說明,遇到這種事情也不是你我願意。
> 網路上有很多車禍事故的諮詢網站可供參考。
> 稍微搜尋一下就看的到了。
嗯我同時也有在找資料了,現在另一個我想說的是,在事發當初有位幫忙打電話報警的
中年男子,他當時也借我手機讓我得以去連絡其他能先幫助我的人,那時他表示若有需
要願意出面作證是對方追撞我等等,只是到了現在他的手機一直打不通...orz
在對於蒐證方面我找到說可以去跟負責的交通大隊申請所謂的筆錄跟肇事現場圖的影印
本,但今天打電話去問的結果,警察回答我是要過七天後才逕行向各處負責單位查詢結
果、30天後再申請所謂的肇事初步分析表,想請問各位板友,實際上的程序真的必須拖
這麼久嗎??這中間我還能做些對我有利的蒐證呢??我真的很希望事情能越早解決越好
啊!
再次感謝板友們耐心看完我的問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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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TKL 從 218-175-180-189.dynamic.hinet.net 發表
→ Photobiotic 推:應該是說三十天後初步分析才會出來,前提是有申請。 07/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