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hantomII (......)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有關路邊警察臨檢沒警示標示的取締方式?
時間: Sun Apr  8 19:43:05 2007

※ 引述《photoman (我討厭犬儒)》之銘言:
>          其他的我不能多作猜測,不過我不認為一般警察要負最大責任,
>          更不認為問題只出在行政權身上 :)
其餘恕刪.....(好長啊...笑)

照片男兄說的真是太好了,怪警察?他們也是領人民薪水的公務員;

怪執政者?他們也是我們這些活老百姓選出來的;怪立法委員?

呃,聽說他們叫做「"民意"代表」....(茶)。

廣義上來說,在現今的民主社會,所謂的立法者,指的是我們全體公民!

沒錯,坐在螢幕對面的您,當您達到法定年齡,擁有投票權之後,

可曾想過,您也是立法者之一,對於我國的法治,也有自己應盡的一份義務與責任了?

法律是一種疊床架屋,非常具有制度性的存在。但制度,是種要靠人來維護,來遵守,

否則就毫無意義的東西。

如果連知識份子,都能夠接受「憲法」這種國家根本大法,只是可以被選擇性遵守的

「神主牌」,連「總統」到「遊民」都沒人尊重的現象,並且當作理所當然的話....

那麼,我想這個國家的法治、甚至連賴其為生的民主精神,也就非常令人擔憂了。是吧?

話又說回來了,有句話是這麼說的:「法律,只保障懂法律的人。」

且不論別人的情況如何,自己總得對日常生活中必須遵守的法律規範,有一定程度的瞭解,

如此,不論是在事前的避免觸法,亦或是事後的據理力爭,對自己都將更有保障。

與各位共勉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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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PhantomII 221-169-15-231.adsl.static.seed.net.tw 發表
  Modify: 07/04/08 19:43:48 
  Modify: 07/04/08 19:44:56 psilons :無關事故,我要說的是,我寧願要蔣經國的開明專制         07/04/09
→ psilons :也不要現在的鄉民脊髓反射式民主....                     07/04/09
→ photoman :噗,再談下去這裡就不適合啦...                         07/04/09
→ eason3kw :推原PO  只好多讀點書啦                                07/04/10
→ air645 :難以想像居然還有人緬懷過去那敢怒不敢言的黑暗時代        07/04/12
→ air645 :那大家一起綁辮子吧 乞求上天賜給我們一位明君吧           07/04/12
→ air645 :那投票幹嘛的  開明.專制是同義詞?                        07/04/12
→ Blackjet :無關事故,我也要說,台灣現在的民主是過了頭吧。        07/04/12
→ Blackjet :過去是黑暗時代。現在是群魔亂舞,在政治的舞臺上。      07/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