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kymen (柯小品來了~~)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有關路邊警察臨檢沒警示標示的取締方式?
時間: Mon Apr 2 01:12:22 2007
※ 引述《JosephYu (我愛阿魯。阿魯愛我)》之銘言:
> ※ 引述《skymen (柯小品來了~~)》之銘言:
> > 其實我想大部分的民眾想表達的是"打蒼蠅不打老虎"的心態!
> > 雖然說無聊的民眾很多,但我相信乖乖認栽被開單的民眾更多,
> > 這並不是大家有沒有認錯的問題,也不是警察有沒有抓錯的問題,
> > 簡單一個例子,假設,我出門都乖乖按照所有的法規限速行駛,騎車都騎在機車專用道上
> > 被公車檔了乖乖在後面吸廢氣吸到昏頭...
> > 假設這樣子的情境來說,你覺得治安會變好嗎?路上飆車砍人的飆車族會不見嗎?
> > 會都國泰民安夜不閉戶嗎?
> > 答案肯定是不會的嘛!
> > 這不是違規者有沒有認栽的問題,這是警察選擇性執法太過於明顯的問題,
> > 一句白話就是混太大!
> > 我看過路口指揮交通的警察直接衝過去攔下違規的計程車,大快人心!
> > 可是我看過更多警察,放任著台客呼嘯而過,他老兄裝做沒看見,違規攔檢先從學生樣
> > 主婦樣良民樣攔起,反正好攔有攔就好了,硬闖而過的台客,看看就算了..
> > 我違規我認栽,可是為什麼他違規你裝做沒看到,難道就因為我好開單嗎?
> > 這才是大家為什麼一直抱怨警察偷拍偷偷躲起來攔檢的主要原因!
> 這是我之前提到的問題,大家都用嚴苛的標準來要求對方,而自己卻不完全這麼想。
> 所以,依照民眾嚴格的要求標準來看,警察應該不怕死去抓逃犯,因公殉職本就應該。
> 但這麼想的同時,有無先想到自己應先守法,而不是怪罪警方他人犯法不被取締,
> 且,任何規則、法律都會有空窗期,不可能做到百分之百的完善。
> 尤其現在權利意識抬頭,警察也不可能說開就開。
> 重點在於,有無違規事實。換句話說,沒違規,警察憑什麼找你麻煩。
> 現在民意代表跟人民權利意識抬頭,警察也不是神,可以隨便亂開單。
> 甚至還有因為開錯單而遭主管處分的也有。
> 並不是迴護警察,事實上,警察也是人,他也只是法律賦予他行使其應為之職責而已。
> 他也跟一般人一樣,柿子會挑軟的吃。就跟人也是會看對方的實力來說話一樣。
> 就跟人一樣,有好人也有壞人。有無認真負責的警察?相信有。
> 但有無混吃等死的警察?相信也有。爭論這個絲毫沒有意義。就跟中國是好是壞一樣。
> 因為這個部分涉及到人的劣根性問題,有很多層面,等日後再談。
> 至於選擇性執法,這點可以稍作討論。
> 請問作奸犯科的殺人要犯誰來抓?警察。
> 請問作威作福的槍擊要犯誰來抓?警察。
> 請問吸人骨血的地下錢莊誰來抓?警察。
> 請問日常生活產生糾紛叫誰處理?警察。
> 這些人誰有本事抓,難道派檢察官跟受害者去抓嗎?
> 當然是叫刑事警察去抓,抓到了,又得有漫長的司法程序等著進行,
> 交保之後,除非加害人再度犯罪,否則警察也拿他莫可奈何,也只能多加留意。
> 這種案例其實也相當的多。
> 再者,現在社會這種人相當的多。哪種人?
> 別人都應該聽從我的看法,別人應該為我而改變。警察不管怎樣,開我單就是不對。
> 你為什麼不去抓飆車族,去抓那些通緝犯,只會在這邊開單。
> 要開可以,大家一起來開阿,那個計程車紅燈右轉為什麼不開他單?
> 既然你沒有開他單,就不要開我單。這種比爛心態只會讓一個國家向下沈淪。
> 我只想跟這種人說,如果你沒違規的話,就算把你攔下來又能對你怎麼樣呢?
> 有辦法開你什麼單,你不犯法,總統也拿你沒辦法。這是民主國家的普世價值。
> 別人犯不犯錯是別人的問題,我不違規警察拿我什麼辦法也沒有。
> 治安不是光靠警察一天到晚在街頭穿梭抓犯人就可以拼起來的。
> 國泰民安的神話故事早就應該要被打破。社會怎麼可能沒有犯罪事件?
> 加上台灣賦予警察的權力其實相當保守,加上與憲法保障之人身自由的問題…
> 但一般民眾的守法意識及教育才是重點。所以現在才會讓法治教育向下紮根。
> 其實台灣的治安算是相當好的,不信的話,歡迎你出國看一下就知道。
> 美國、英國、法國、德國,甚至鄰國中國跟日本,相較之下,並沒有比台灣好。
> 至少我有緣在負笈海外之時,當街看到有人被槍殺,而且當地居民會刻意避開那個地方。
> 外國治安會比台灣好嗎?哈哈哈。更何況美國是一個可以合法擁有槍枝的國家,
> 常常可以看到精神病到街上瘋狂掃射,或是學生不滿意教師給的成績,
> 抑或是跟別人發生衝突,動不動就拿槍出來開,更別提黑幫,這種事情實在是太多了。
> 說了這麼多。
> 我覺得別人違規警察不抓他,這可以推到警察身上也沒關係。
> 但這絕對不可以成為一個可以違反法律的理由。
> 老話一句,你不犯法,誰都沒有辦法拿你怎麼樣。
> 而在指責警方執法不力的同時,或許可以從自身做起,也比較實際。
> 就跟別人愛去撞牆一樣,我要跟他一起去撞牆嗎?
> 同時,也希望這些人在以高標準指責警方執法的同時,也能夠以相同標準檢視自身。
> 也以這種標準來執行自己應為之社會責任。
其實我想我們討論的不是同一個點 !
撇開極端的例子不談,像是極端惡質的百姓,極端認真的警察....。
大家常說的是:"你為什麼抓我,但是不抓他?"
並不是說:"你不抓他?那你也不可以抓我!"
並沒有人把別人違規當成自己違規的藉口,這兩種心態是不一樣的。
被抓抱怨的是,違規事實是一樣的,可是你只抓我,而放任另一個違規行為,
而且通常是警察明明就還有能力去抓,可是他老兄寧願輕輕鬆鬆的在這邊抓阿婆抓學生,
反正大家都違規?
那麼照您的言論,是不是全部的善良老百姓通通都嚴加守法了,路上那些惡質危險的
不良份子就會消失呢?
那再反過來說,難道就是因為我今天看左右無車紅燈右轉,闖個紅燈,或者沒有待轉,
所以造成了這麼多個社會不良份子?
這是不相干的兩回事啊!
舉個例子,中興大學這邊以前我讀書的時候,警察很愛站在男宿門口攔那些要騎車
到幾百公尺外學校停車場,可是偷懶沒戴安全帽的學生。
反正學生嘛,才幾百公尺,上個課,買個宵夜,不戴安全帽事常有事情,我看那些警察
每次出來都生意興隆!
可是呢!就在同樣不遠處的東豐公園,幾乎六日就有一大群的飆車族在那邊聚會,
半夜叫囂嬉鬧的。
或者是台中有名的飆車族,拿著刀拿著螢光棒木棒水管,沿著大馬路一路呼嘯而過,
很壯觀的啊!XD
可是這麼大一群人,我怎麼從來就沒看過警察抓到過的,難道每次都是在執行口袋戰術,
都是在我看不到的地方包抄,可我看他們騎的很開心,一點都不像被警察追趕的樣子。
甚至有一次當他們呼嘯而過的時候,我旁邊正好停一輛警車,我看看車內的警察,
似乎不干他的事.....
那麼,你說如果每個學生都乖乖的戴上安全帽,能減少飆車族的數量嗎?
當這些人民百姓的小違規案件都消失了,是不是警察就能有效維持社會治安呢?
照您的言論,您是相信的!
而我,打死我都不信,我只相信會有更多的警察有更多時間可以聊天泡茶開小差....:D
或者是當案情被搞上媒體,某某長官又照慣例震怒的時候,大概就還有點改善吧!
我相信很多警察默默的堅守自己的崗位,
可是我也相信很多警察是混口飯吃罷了!說他是警察還真恭維了他!
我不替誰講話,只是就我看到的社會現象有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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