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xawei (MAX-阿維)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被開改裝排氣管(16條1項5款)
時間: Fri Mar 30 00:00:31 2007

被開一張16條1項5款...

剛剛去查了一下監理站...
第五款是...
「五、裝置高音量喇叭或其他產生噪音器物。」

然後違規事實那邊他寫..
「裝置(非原廠)排氣管2隻」
PS:仿鈦管空濾..囧rz

可是...他是以=>其他產生噪音器物
來認定的嗎?這樣的情況下,申述有機會嗎?

因為下面我有看到....
第五款除應"依最高額處罰"外,該高音量喇叭或噪音器物並應沒入。

所以這張是1800!?

如果是900我應該會認了...可是1800......= =  痛!

如果申訴用沒有噪音檢測機器那條,有機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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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Author: maxawei 218-175-165-79.dynamic.hinet.net 發表momokokuo :在哪被開的啊?                                        07/03/30
→ maxawei :台南 南門圓環...破台南改裝管首例?= =                  07/03/30
→ snake1257 :他有環保署的人在旁邊嗎?                              07/03/30
→ psilons :沒有儀器怎麼認定噪音污染._.                            07/03/30
→ TK :去申訴再給監理站驗車  不過 你就認了                         07/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