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triker (天天去交通隊喝咖啡)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紅燈停車被撞...
時間: Fri Mar 23 14:59:36 2007

※ 引述《JosephYu (我愛阿魯。阿魯愛我)》之銘言:
> 抱歉,引文恕刪。
> > → sagrado :我倒覺得很奇怪了,更奇怪的小問題都可上法院了...         07/03/22
> > → sagrado :為何碰到如此不講理的潑婦還不能上法院呢?                07/03/22
> > → sagrado :有如此熱心公益車有願意浪費生命在這上面,                07/03/22
> > → sagrado :真得支持支持,壞人之所以囂張跋扈,是因為好人沉默姑      07/03/22
> 經由法律保障自己的權益,這是憲法明定賦予人民的權利。
> 舉個例子,你也可以因為對方不小心碰到你的車子,而去告他刑事毀損,真的有這種人。
> 警方跟地方法院一樣會受理,只是,是否有這個必要而已。
> 從事有關法律的工作一陣子了,看過太多案例後來搞的無法收拾。
> 首先,這不是關於重大社會公益以及正義方面問題,只是雙方私人簡單的事故問題而已。
> 而且雙方的損失並不大,財損不到一萬元的案例,只需經由地方的調解委員會調解即可。
> 經由調解之後所達成的結論,一樣具有法律效力,這點不必擔心。
> 唯有調解委員會無法完成其調解任務時,才會有上法院的必要性存在。
> 再者,打官司是需要評估的。必須評估自己有勝利的把握再打會比較好。
> 因為一打官司之後,雙方就處於翻臉的狀態,也搞不好對方也會聘請律師或找有力人士。
> 需要步步為營,否則還會吃上誣告的官司,不可不察。
> 所以,我才會建議原PO先申請事故鑑定報告書,看過之後再作考量。
> 或許你沒看完我的意思。沈默並不代表一種屈服或是畏懼,而是代表一種處理的方式。
> 大家都會說要上法院。好像上法院很簡單一樣。
> 首先,法院與兩造雙方的魚雁往返,排定開庭的時間,與律師諮詢的費用…
> 雙方訊問的時間,兩造的證詞,法官的自由心證,這些都不是我們所能掌握的。
> 說實在,花的金錢以及時間或許會比你的財損還多。
> 總而言之,在下建議原PO如有爭議,或許經由調解委員會處理是個好選擇。

其實,我同意J大的說法。

目前我也是先靜待對方會不會主動來找我,如果沒有的話,
最後也應該是透過調解委員會處理,搞到法院去已經是不計代價的下下之策。

對方的論點一直是認為他不是故意,沒有責任。
(所以罵我也是應該...XD)
我自己是覺得我自己無肇因。這是我自己主觀的看法。
有利於我的部分大概如下:
1.  現場圖繪製出來我車是停在停止線後方。
2.  雙方筆錄都陳述當時號誌清楚,是紅燈。
3.  第三點比較無厘頭,針對對方一直說我緊急剎車一事....
    我大概可以有幾個說明:
    a. 我自己的回憶是我當時是已經煞停。
       筆錄中我也是說明我當時的狀況是紅燈臨停,時速0。
    b. 我的機車是1977年製造的古董機車,前後鼓煞。
       車輛能夠跑的速度(大概都是40Km/h吧)是很慢的。
       60年代設計的剎車力道應該也沒有多強。
    c. 我回憶當時我已經右手離開手把(機車早已停住)。
       雙方筆錄也都陳述對方車輛左邊手把撞擊我車右邊手把。
       對方左手有受傷,我右手並無受傷。
       顯示我右手其實已經離開手把。應該無法做出加速或減速動作。
       (除非我放右手用腳採後煞做緊急剎車的動作)。

至於對方或記錄有什麼不利於我的部分,我目前不知道。

我現在還是靜待對方找我。目前我自己的處理方式大概有以下幾個,
不知道是否正確。

1. 靜待警方的初步分析表完成
  (好像需要等一個月之後才可以跟交通隊索取,而且要有這個東西,才可以鑑定)。
   這東西到底有什麼效力,我也不知道....
2. 要是這幾天對方沒有主動跟我聯絡,我再電話告知對方,
   請於一個月內跟我聯絡和解。
   (反正這一個月初步分析表沒出來,什麼事也不能幹。)
   還是說這個動作應該用存證信函?
   除了促請對方聯絡,重申和解條件之外,我還有什麼東西要告知對方的?
3. 等到警方的初步分析表出來,花三千元去鑑定。
4. 鑑定結果完成後,請調解委員會處理。

我自己是沒有真的走過事故鑑定與調解委員會,
搜尋過一些網路資訊,有些資料把這兩個單位說的很黑、很不堪。
事故鑑定是只看書面資料的閉門造車,
甚至於說調解委員會都是被地方有力人士操縱。
我自己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這麼糟糕。

我只想用一個普通國民能夠使用的合法手段,去維護我自己的權利。
我也只能希望這些單位秉公處理....

(還是要謝謝J大跟關心的車友們,有什麼後續發展,我會繼續post上來,
  就算結果不如人意,也當作多一次的經驗與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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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is my motorcycle.
There are many like it, but this one is mine.
Without me, my motorcycle is nothing.
Without my motorcycle, I am not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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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Author: striker TN210-201-0-164.adsl.static.apol.com.tw 發表sagrado :謝謝這麼用心的回文...受益良多                          07/03/24
→ yihe :q                                                         07/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