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rumsplayer (要住院了...冏)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前幾天的新聞..少見判決..
時間: Thu Mar  1 08:51:02 2007


台北縣1名許姓工人,前年回家時貪圖方便,沒走斑馬線還闖紅燈
穿越馬路,造成1名騎士閃避不及,撞上男子後摔車滑行,被後方
轎車輾斃。法院認為許姓男子違規害死人,判刑10個月,還要賠
償死者家屬210萬。

貪圖方便闖越馬路,這一步就毀了2個家庭,38歲的許姓水泥工人
,前年回家時一時搶快,沒走斑馬線就直接闖紅燈想穿越馬路,
沒想到行經的劉姓騎士閃避不及,撞上水泥工後翻車滑行,慘遭後
方轎車輾斃。

意外釀成悲劇,許姓男子的妻子代為喊冤。

認為丈夫只是太靠近車道,不是故意肇事,但法官認定,許姓男子
是違規害死人,加上肇事轎車逃逸,無從追究責任,因此判決男子
10個月有期徒刑,並賠償死者家屬210萬元。

無法接受判決,但丈夫已經入獄服刑,許太太也只能盡快找工作,
撫養2名子女,而死者家屬則認為,兒子枉死判決太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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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Author: Drumsplayer 220-132-206-13.HINET-IP.hinet.net 發表Soru :f因為車禍傷人是刑是責任 這次是騎士受傷致死                07/03/01
→ Soru :所以如此判決 如果死的是行人 我看騎士會哭出來              07/03/01
→ wawahaha :套一句俗語:死者為大....台灣的法律真是摸不透阿..      07/03/01
→ wawahaha :像我開車撞到突然衝過馬路的行人,被罰錢還記點...       07/03/01
→ voving :這件事我站在騎士這邊..跟死者為大無關..不久前我騎        07/03/03
→ voving :在公館丁洲路上..剛過完綠燈..一個行人原本是沿著紅        07/03/03
→ voving :線走..卻突然往右伸一腳想穿越馬路..我時速約五十..        07/03/03
→ voving :載著我破百斤的爹..嚇到差點穩不住..要是後面有車跟        07/03/03
→ voving :的很緊..我大概就跟劉姓騎士一樣下場了吧..                07/03/03
→ j20801 :那後方來車撞死人難道沒有過失殺人的刑責嗎?               07/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