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hantomII (......)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代po 車禍事故
時間: Thu Feb 15 00:07:10 2007
[原文恕刪]
強制險部分主要是理賠事故後對方的損失;
所以您的損失部分,應由對方向他的保險公司提出強制險的理賠申請。
當然,如果對方遲遲沒有動作,也是可以由您,向對方的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申請。
關於醫療的理賠部分,印象中強制險有數萬元的額度可以理賠;
保險公司會要求您出具診療院所的收費單據,以及診斷證明(乙種即可)以供核對。
另外,交通大隊的肇事原因初步分析研判表是沒有法律上的證明效力的,
(該表上應該有載明此點)
也就是說,若進入司法程序後,仍必須就肇事原因進行鑑定,以供法院參考。
最後,小弟猜想,關於初步研判表中不利於您的超速部分,很可能是來自於
您筆錄中所為的陳述?
在下建議您,可以試著將您對於這場事故的記憶,再仔細整理一會,
讓您能夠將對您有利的事實部分,能清楚、堅定的呈現出來。
祝您一切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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