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llenis (礙你冷)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未帶行駕照
時間: Thu Feb  8 00:47:21 2007

請問一下現在未帶行駕照到底要不要罰?

剛剛看到95年七月有新的修正案,部份輕微違規可以勸導代替取締

不過我是95年十二月時發生車禍,未帶行駕照被罰,關於
車禍的部份是有叫警察來,初判表也出來了,肇事原因那部份只有
未帶行駕照(這樣也算一種肇事原因喔...-__-" )

罰單今年二月才來的,我也已經繳了...這樣可以申訴嗎?

我看收據上是有寫:本案經繳納罰鍰結案,逾二十日不得再提出異議

繳費日是二月一號

還有機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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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ellenis 218-169-40-72.dynamic.hinet.net 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