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BITNF7S (自己拉椅子坐)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一些車禍相關問題
時間: Thu Feb  1 21:36:07 2007

※ 引述《motc (機車騎士)》之銘言:
> ※ 引述《ABITNF7S (自己拉椅子坐)》之銘言:
> > 因為這個路口沒有待轉格。
> > 而不幸的我是在沒出左轉燈時左轉被對方撞到排氣管之後摔車...Orz。我車表速約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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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就以上的示意圖,畫的不好請見諒。
> > 目前是希望和解...只是對方開的條件我難以負擔...
> > 我的機車沒事,只有排氣管防燙蓋有小刮痕。
>   ^^^^^^^^^^^^^^^^^^^^^^^^^^^^^^^^^^^^^^^
> > 而對方後座的乘客因為只戴瓜皮帽,所以當時是臉著地。受傷情形算蠻嚴重的。
> > 臉部擦傷,假牙斷裂,有輕微腦震盪、輕微顱內出血,但是後二者情形已經復原穩定了。
> > 所以他們在車禍隔天就辦出院了,而我這幾天也有常常去探望他們。
> > 對方的機車我也先牽去修理了...
> ^^^^^^^^^^^^^^^^^^^^^^^^^^^^^^^^^
> > 只是我當時的確是有過失沒錯(轉彎車須讓直行車先行)。
>  ^^^^^^^^^^^^^^^^^^^^^^^^^^^^^^^^^^^^^^^^^^^^^^^^^^^^^^
> > 但是現在對方就死咬我這點,而把所有的肇事責任都丟在我身上。
> ^^^^^^^^^^^^^^^^^^^^^^^^^^^^^^^^^^^^^^^^^^^^^^^^^^^^^^^^^^^^^^^
> 你的機車沒事   依照"撞的位置"
> 感覺上是他的錯比較多耶...
> 雖說是"轉彎車"要禮讓"直行車"
> 不過你已經彎過去了...
> 如果對方如你所說 沒有煞車痕跡
> 那因該是他騎車不專心 沒有看到你的車屁股,就這樣"A"下去了
> 這樣想好了,你今天開車,同樣情形,同樣地點,對方是A到你的後車箱的部位
> 這樣比較容易理解
> 他的車你已經叫車行修了嗎??
> 雙方受損的部位有拍照嗎??
> 如果有的話,不知道送鑑定能不能連同照片一起送
> (我記得之前有人送鑑定,他自己做了一份很完整的報告,送給那些鑑定的委員
> 結果判決出來他完全沒錯)
> 就算不能送鑑定
> 將來申請調解的時候,為了保護自己權益
> 也因該拿照片出來給那些調委會的人看
> 不過最重要的醫療問題
> 你等鑑定報告出來在說吧
> 鑑定報告會依照當時警方的筆錄去鑑定
> 你當時因該是"照實"說吧:我就轉過去 然後忽然被撞 我也不知道發生什麼事
> 如果你做筆錄的時候說:我沒禮讓他..等等等,那就沒救拉
> 鑑定報告出來會明確的用"%"寫出誰錯比較多
> 要不然就是一方錯,另一方沒錯
> 鑑定報告出來
> 如果你沒錯 對方一定會不爽
> 你就說先上調解委員會(免錢)
> 調委會沒用在上法院吧
> 對方傷很重
> 你就常探望吧
> 但一扯到賠償問題
> 你還是說等鑑定報告出來再說


補上一些詳細的說明。
我的車子是馬車,對方車子是VINO 50雙載。
而當時警察有叫我跟對方駕駛用手比受損處,然後照相。
故雙方受損部位確定是有照相的...
而整個車禍現場,我確定警方有作照相存證。

而目前對方車子是我請我舅舅幫忙修。

筆錄方面我的確是說我自己有利的地方,但是也是事實:
我是被撞之後才知道自己被撞了,我也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情。
只是當下那個警察是說我這樣是路權我不對...但是我又沒有因為這樣當場被開紅單。
而因為對方太太受傷嚴重。以至於對方家屬在醫院當然會不斷責怪我。
而對方也是聽警察說我可能是比較不對,所以才要求這些的賠償。
所以我才想問諸位版大我該怎麼辦,不過還是真的很謝謝有回答的版大們...感激不盡。

現在整個價格的關鍵就在於對方太太的假牙上,她其他臉部外傷現在都好的差不多了。
而現在一切談條件都是對方兒子在跟我談,反而對方本人都沒有出面跟我詳細談過。

題外話...我也因為這事情失去了打工的工作。
原因是我請了超過2天的假。今天才被公司用簡訊通知我不用上班了。
我能補個幹嗎?幹!

小的在此謝過各位...真的謝謝你們的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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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ABITNF7S 125-226-173-99.dynamic.hinet.net 發表scorpiokid :基本的關心要做到~但是至於賠償...反而該是他們要自    07/02/01
→ scorpiokid :己承擔吧!!畢竟從描述來看!錯並不在你!!               07/02/01
→ DavidIce :警察不是沒有裁決權..聽聽就好                          07/02/02
→ eason3kw :你是請假2天被解僱還是曠班兩天被解雇???                07/02/02
→ eason3kw :如果不是曠班的話 去勞工局申訴吧 你的雇主麻煩大了      07/02/02
→ ABITNF7S :那個工作...除非是要先請好才算請假。臨時請的算曠職     07/02/02
→ ABITNF7S :所以我是因為這樣才沒工作,因為公司認為我是曠職。      07/02/02
→ ABITNF7S :所以跟主管講也沒用...算了,也只能找新工作啦。         07/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