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onylion (小胖)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車禍事故...
時間: Mon Jan 22 19:30:25 2007
※ 引述《motc (機車騎士)》之銘言:
> 現在別管對方拿多少
> 因為......
> 車禍之後 人沒事
> 筆錄出來如果是你錯比較多
> "而且" 你已經有打算要"負起責任"
> 那~你就要負責把對方的車子修到好
> 但修到好有條件:"你有權利選擇 車店"
> ---------------------------------------------------------
我今天有再和保險公司連絡,保險公司是很阿莎力,
對方修車的錢會全賠,醫療費用也是有單據就照單全收,
不能工作的部份只要雇主有開工作和請假證明就按照基本工資給付,
我也按照保險公司交代的準備了一個紅包,
但是現在對方發現實際上上述可以得到的理賠比一萬八還少,
所以就一直在那裡拖,想和解也和解不了...
> 你就依照保險公司的處理方式 去解決這個問題吧
> 這段期間你要態度要好一點(這很重要)
> 依照對方 "這裡痛那裡痛"的態度
> 可能會嚇你說要上法院處理
> 你可以提上法院前 先去調解委員會(免錢,有法律保障)
> 上調解委員會要賠償也都要有憑有據
> 如果真的上法院
> 放心吧!!只要人沒事 什麼過失傷害罪都沒有拉
> "法官很認真"的要判
> 會因為"罪太輕"判無罪
> 這種事情不太可能判到緩刑
> 一定是叫雙方和解
> 而且 就算上了法院 賠償也是一樣要有憑有據
> 不過上法院態度要好一點(法官很重視)
> 錄音那種東西 好像已經不具備法律效益了
> 不過檔案可以留著
> 避免他說你的態度很惡劣
> 這時候錄音檔就可以派上用場了
> 至於紅包麻~
> 我自己認為拉 車禍人沒事 該賠的賠一賠
> 看你自己吧!!不過對方好像硬要吃你
> 如果是我~紅包錢省下當生活費吧!!
> 最後~~以後出了車禍 請直接打電話給保險公司吧
> 他們來處理 也可以省你一部分的煩惱
其實當天我是東借西湊把一萬八準備好了,
但是對方一下說後續的醫療費用要我負責,
臉刮傷的地方要去整容,不能工作一天要賠兩千,
她要休息最少兩個禮拜,所以一萬八不夠,
到最後我真的是不知所措,只好打電話聯絡保險公司,
接下來就交給保險公司去處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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