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Qmore (廉價勞工) 站內: AccidentFine
標題: Re: 車禍事故...
時間: Mon Jan 22 01:37:06 2007

※ 引述《tonylion (小胖)》之銘言:
> 1.我當時行駛的道路並沒有機慢車道、機車優先道或機車專用道,
>   四線道的內快車道有禁行機車的標識,外快車道沒有,
>   我知道右轉車要禮讓直行車,但我是要靠邊停車,
>   而且在我的記憶中,超車的的時候從車輛左方過去,當時對方是想要從右邊過去,
>   結果擦撞到我方的前保桿右側,這樣我要負全部的肇責嗎?
>   我在靠右前有先看照後鏡確認和後方來車的距離,對方應該是在的死角,
>   所以我才沒有看到,而且我確定當時我有打方向燈,如果沒有打的話,
>   以當時的車流輛應該會倒一堆機車才對,不可能只倒一台...

    這個要鑑定,現場圖和雙方筆錄內容是最重要的證據
    但是既然你有保險
    這部分就交給保險公司處理...人家的經驗比你多很多
    多半他們看到現場圖和你的筆錄就有底到底責任會判給誰
    如果是你的責任...他們也會勸你和解乖乖付錢

> 2.對方當時憑什麼跟我拿一萬八?我幾天前跟保險公司連絡,
>   對方的機車才修了五千多塊,到現在連急診也才看過三次醫生,
>   而且急診當天醫生認為只有皮肉傷,沒有傷及骨頭,
>   所以連x光都沒有照,就讓她出院了,後來對方不信隔天又再去掛骨科,
>   檢查結果也是骨頭一點問題也沒有,只有皮肉傷,只要休息個兩個禮拜就好了...
>   就算每次去看病要四百塊,假設以後還要回診兩次,一共才五次兩千塊,

    看病的計程車錢也算是必要支出可以求償

>   加上修車的五千塊也才七千塊,他在打工每個小時算一百塊,
>   每天工作八小時,每個禮拜五天,休息兩個禮拜也才八千塊,
>   就算扣掉醫療費用由強制險給付,對方開口拿一萬八也太敢了吧...

    這是談判技巧而已...原則上損失的部分是對方要負舉證的責任
    開口一萬八他就要舉證有一萬八的損失

> 3.現在對方因為覺得保險公司會賠得太少(保險公司是說只要對方提出合理的
>   單據和證明都會理賠),所以一直不肯和解,那小弟接下來要怎麼處理?
>   小弟已經去辦出險了也和保險公司聯絡過,只要對方願意,就可以馬上
>   和解理賠,但是對方每次我打電話去一下說那裡痛一下說這裡痛,
>   就是打死不肯和解,小弟又怕被對方告過失傷害,所以有點不知所措...

    同上,要對方舉證損失有一萬八,沒有證據的部分保險也不可能賠
    不然就是超過的部分當你自己包紅包給對方,
    實際有損失的部分保險公司會理賠
    這是最快的方法,可以花點小錢和解就當包個紅包給人家壓壓驚吧
    對雙方都好啦,真的上法院,請假出庭的成本都不只這些
    過失傷害不用太在意,那也只是以刑逼民而已
    你事後有展現誠意關心對方,如果只剩民事談不攏
    檢察官和刑事庭的法官都不太想裏這種案子,
    幾乎最嚴重都只有緩刑,多半都是先調解向被害人道歉就解決了
    不用太擔心,聽保險公司理賠員的建議就可以了




> 在這裡先向各位回覆的大大說聲謝謝,小弟以前雖然常幫朋友處理車禍事故,
> 但發生在自己身上還是有點不知所措,也請各位大大指點迷津,謝謝。


--
  Origin:  玩車人的天地 ˙東吳機研站  scumotor.com.tw 
  Author: Qmore 124-8-79-83.dynamic.tfn.net.tw 發表tonylion :我了解了,謝謝^^                                      07/01/22